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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马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反映称,自己买了一辆二手中型普通客车(十座以上非营运),落户过程中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需要落到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或有公司企业才可以,不给个人落户,咨询有没有相关的依据或文件规定。
就此,市长热线联系了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就市民反映问题答复如下:2020年7月23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要求:严格重点车辆准入管理,不得为个人办理大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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