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长信箱整理了近期
康巴什居民关心的一些问题
看看有你想知道的吗?
问:康巴什区租房占不占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答:《康巴什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方案》规定,康巴什区从2020年开始实行学位制度。房产出租并由租住人登记子女入学,且已分入所属片区中小学的,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非独生子女、当年未分入所属片区学校的情况除外)。
以下情况不占学位:
(1)未能分入片区范围内学校;
(2)分入学校能够解决片区范围内所有租户入学;
(3)如需要占用房东房产的学位,教体局会提前通知租户与房东,提供相关证明手续,并签订协议,方可占用学位。
如有其他事宜可咨询教体局综合办,电话:0477-8599906。
问:康巴什区有一些企业招聘的员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合理?对于鄂尔多斯户籍以外人员在康巴什居住多年,且有居住证是否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在鄂尔多斯市自行参加社保?
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康巴什区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条件为具有康巴什户籍,或康巴什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鄂尔多斯市户籍以外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参加养老保险,需要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