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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鄂尔多斯公租房保证金收取业务有变化!
发布时间:2020-04-17 17:46: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保障性...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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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业务管理,保障承租人权益,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计划开展保证金冻结业务,由保障中心直接向住户收取变更为在住户账户中进行冻结。保证金冻结金额与入住时保证金缴纳金额一致。保证金冻结业务办理完成后当天开始计息。

具体流程:

主申请人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保障中心二楼办理保证金冻结业务→保障中心将收取的保证金退回住户中国建设银行卡内→通过手机银行将住户本人卡内的保证金进行冻结→退房时解冻保证金。

住户需准备材料:

①保证金收据原件

②主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卡

③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

④主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国建设银行卡原件。

⑤身份证、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清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支行)、行号(支付系统行号12位数)。

为避免业务开展期间人员聚集,保障中心将电话通知续租住户于每周四、周五分批集中办理保证金冻结业务。接到电话通知的住户请携带上述材料到保障中心二楼205办公室办理。

咨询电话:0477-51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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