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闯禁行违法电子监控抓拍的公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途经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经七路货运车辆采取24小时交通管制措施。
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货运车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本公告自2020年4月3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达拉特旗大队
2020年3月27日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部分
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除持有临时通行证等为开发区企业服务的车辆、公交车、消防车、园林环卫用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一切黄牌车辆通行开发区内所有道路。
二、除公交车、消防车、园林环卫用车等特种车辆外,所有为园区企业服务的南北向通行的黄牌车辆,禁止驶入经七路(绕城路至纬七路段)、经三路,可绕行经一路、经十路、经十一路进入开发区。
三、开发区内所有企业通知物流服务公司及司乘人员,提前安排好运输路线,按照公安交管部门的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四、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施行,解除交通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