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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鄂尔多斯这个地方规划范围内全面禁养牛羊鸡鸭等畜禽!
发布时间:2019-11-26 16:40: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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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杭锦旗锡尼镇规划区范围

禁止饲养牛、骆驼、驴、骡、

马、羊、鸡、鸭、鹅

等家畜家禽

逾期未处理的将没收

并进行处罚

为建设品质城镇,促进“多城联创”,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条例规定,经杭锦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锡尼镇镇区规划范围内全面禁养畜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养区范围:锡尼镇规划区范围。其中,2019年底前清理完毕锡尼镇建成区范围(东至滨河路,南至109国道,西至穿沙路、北至呼和木独街)内的家畜家禽。

二、禁养区内禁止饲养牛、骆驼、驴、骡、马、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

三、倡导市民文明饲养宠物,特别是要依法养犬,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等相关手续,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得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电梯和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出行须由成人用犬绳牵领,粪便自行立即清理。违规养犬和出行的,一经发现由具有执法权的部门予以收容并处罚。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户主,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立即自行改正。锡尼镇各社区立即对管辖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居民进行劝导改正。锡尼镇,旗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委(爱卫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镇区违法饲养家禽家畜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对逾期尚未自行处理的家禽家畜依法予以强制没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对在畜禽禁养整治过程中,妨碍公务执行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9。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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