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互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便民通告
定了!鄂尔多斯开始全面整治这类车辆..
发布时间:2019-08-28 15:15: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公安交管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清除安全隐患,结合鄂尔多斯当前道路交通形势,在全市部署开展本次专项整治。

整治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车辆:清扫车、清运车、洒水车、绿化浇水车等专项作业车辆以及警用、应急、救护、工程救险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也包括上述车辆的驾驶人。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底进行宣传告知、调查摸底;9月至12月,全面开展专项车辆交通安全整顿工作,淘汰手续不齐全的专项车辆及其驾驶人;2020年1月起,秉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依法查处,形成专项车辆监管长效机制。

 

整治措施

一、调查摸底。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清扫车、洒水车、绿化浇水车、警用、应急、救护、工程救险等车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分类提出治理建议,上报当地人民政府。

二、广泛教育。深入辖区园林、环卫、城管等专项作业车辆较多的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开展涉牌专项宣传。

三、整顿查纠。年底前,对专项车辆未依法登记、登记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悬挂其他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顿查纠。对专项车辆非因涉牌问题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依法查处,特别是对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将相关违法行为抄送所在单位。

四、规范通行。对部分非执行紧急任务的专项作业车辆,如清扫车、清运车、洒水车、绿化浇水车等,实行规范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和路线内上道路行驶,减少对交通秩序的影响。

五、长效严管。2020年1月起,对专项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的,以“零容忍”的方式,一律从严依法查处。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