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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09:56: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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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泰商务广场T1204联系电话:0477-85811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公开实效,突出加强指导和监督,努力提高部门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在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中,鄂尔多斯市进入全区盟市地区整体工作较好盟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在2023年网上政府发展指数中位列全国地级市第8名,是全区参评中唯一进入优秀梯度的盟市。 

  (一)主动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鄂尔多斯市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501条,政务公开类信息9721条,公开政府文件117件,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答复函337件,发布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12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解读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最大限度利企惠民,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发政策解读568件,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解读99件,发布惠企文件262条,积极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1件,办结708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受理68件,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受理239件,各旗区人民政府及部门受理434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6起,行政诉讼18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督促各旗区、各单位持续补充完善行政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建设。2023年新增市政府行政规章1份、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章2份、规范性文件548份;新建“便民利企政策服务专栏”将便民利企政策文件进行收集和整合对政策“诠”知道专题专栏进行完善,能够推送民生、交通、规划、科教等便民利企的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错敏信息和表述不规范信息删查工作,全市共删查错敏信息和表述不规范信息41816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完成全市政府网站无障碍和适老化功能建设,完善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行动,对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线下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讲解培训。充分利用全市政务公开微信群,转载发布政务公开资讯,提出工作要求,指导旗区、部门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规范性文件

73

79

5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44

行政强制

47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5439.31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1

24

0

5

0

8

7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1

0

0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1

10

0

5

0

3

3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1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1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3

10

0

1

0

5

26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2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8

1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670

24

0

6

0

8

7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3

0

0

0

0

0

3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3

11

9

26

4

2

8

4

1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普遍存在信息发布数量少、更新不及时、发布不规范、环节要素缺失等问题,便民利企政策知晓程度不足,宣传力度有待提升。 

  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继续规范。三是各旗区、各部门政策解读不及时,解读种类、方式不够丰富。四是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平台的功能已不能满足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等工作的要求,政府网站存在数据不通、使用不便等突出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惠民利企政策精准推送。市、旗政务公开主管部门通过各级政府网站、12345便民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政务服务场所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措施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水平。三是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回应,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图片解读等形式,提高报送、发布解读材料非文字解读占比。四是集约化平台升级体制,优化用户体系建设,建成先进、成熟、可靠的网站群内容管理云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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