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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08:49: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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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鄂尔多斯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统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在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鄂尔多斯市排名全区各盟市第一名。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发布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424条,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3条。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公开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195件,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379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专栏公开。《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版12期,累计刊登各类文稿83篇,电子版公报同步更新。三是公开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四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四大班子领导简历及工作分工,及时发布领导政务活动信息,及时更新34个政府部门基本信息。五是规范发布统计数据,加强统计信息服务。按月对各盟市、全市、各旗区统计数据进行发布更新;编发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动态等,服务社会公众。制定并公开主要统计指标发布计划,及时发布全国、全区、全市、各旗区和其他主要城市数据;发布了月度、季度、年快报数据和年度年鉴数据。市统计局门户网站设立旗区专栏,展示旗区工作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统计微讯2020年12月发布的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排行榜中,鄂尔多斯统计微讯位列全国地市级区域公众号第九名、全区各盟市第一名。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横幅、电视、电台、报纸、短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对人口普查进行了全面宣传,推动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当人口普查遇上一中学霸,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以2.1万人次的浏览量荣登热文榜单。六是公布《市本级权责清单(2020年)》,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重新公布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8个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206项、行政确认46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奖励40项、行政处罚5433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强制190项、行政监督检查431项、行政征收9项、其他行政权力132项等十类行政权力共6508项。行政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等信息全部公开。七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0年,我市共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录入随机抽查事项12326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计收录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5283名,全年开展随机抽查409批次,抽查市场主体4899户,检查结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对外公示。八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财政改革、投资评审、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布2019年度鄂尔多斯市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度预算草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全部按要求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布2020年度预算、2019年度决算报告。九是公布《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鄂尔多斯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按季度动态调整及公布制度。十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设有采购法规、代理机构、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变更公告、废标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合同公告、集中采购目录、采购意向公开等子栏目,同步共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数据,确保数据同源、权威发布。十一是重新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发布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19类重点领域信息2508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期调度全市重点化工项目、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及完成投资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公开“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建设、道路规划情况等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重大项目建设栏目公开各类项目信息319条。十二是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媒体,及时、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大力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2020年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等媒体发布信息5200余条次,在人民网、新华网、环球时报、光明网、澎湃新闻、学习强国、健康报、人口报等国家级媒体推送发布信息40余条。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爱国卫生月和健康促进月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健康巡讲、义诊和健康服务咨询等各类健康讲座共计700余场,受益17万余人,发放各种主题宣传折页、海报、购物袋、健康66条宣传扑克等宣传品共计20万份。市旗两级电视台通过《健康鄂尔多斯》、《守护健康》等各类丰富的蒙汉双语栏目播放和讲解各类健康知识,受益40万人次。利用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及宣传栏、科普画廊、宣传墙、健康主题公园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包括海报、折页、宣传单)100万余份。多种途径开展“鼠疫防治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发布鼠疫防控和卫生应急各类信息2000余条,对住院、就诊患者及家属面对面宣传15万余人次。十三是主动公开医保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医保动态信息。2020年,通过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97条。及时公布药品招标采购、医疗报销、医疗费用结算等工作进展情况。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设立政策法规、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8个栏目,微信公众号设立微官网、新闻政策、信息查询3个栏目,及时发布医保信息。十四是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将教师评聘、招生考试、入学分班等热点内容及时上网公开,回应社会关切。针对民众最为关注的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新闻发布会、各大新闻媒体、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快速地向群众公开和解读。公布《鄂尔多斯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020年中考政策解读、高考政策解读、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等信息。十五是公布《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疫苗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地震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煤炭保供应急预案》《黄河鄂尔多斯段防凌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抗旱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十六是在政府网站设立“鄂尔多斯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专栏平台,每日实时向社会发布全市环境监测站点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首要污染物等空气质量信息,满足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全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期、日报365期。按月公开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共发布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12期。建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公布环境保护政策与规划、大气与矿区环境、水生态环境和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采、自然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机动车尾气、环境评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执法、在线监控等信息405条。全年公开我市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12期、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月报12期、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月报12期,发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2条。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对“12369”电话举报、环境舆情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十七是高质量完成我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编制完成《鄂尔多斯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图文版年报,被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评为集中展示最好的盟市。按照市委巡查整改意见,对市政府各部门2008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印发督查通报限期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的通知》(内政服发〔2020〕7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1件,其中,旗区受理72件、市政府部门受理69件,全部按时办结。市本级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升级、整合资源。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设立“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对政策文件发布实行动态管理。重新梳理优化“重点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回应”“数据发布”“财政资金”“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府公报”等子栏目。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方便公众通过统一渠道向市政府各部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各旗区、各部门政策解读情况的督导调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解读涉企政策性文件、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复学有关政策措施。按月调度汇总市政府各部门政策解读情况,报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公办发〔2020〕1号),组织召开全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视频培训会,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按季度向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报送我市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集中展示各旗区工作成效。2020年底,9个旗区全部完成本旗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及公布工作。三是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2020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通知要求,及时准备、上报相关材料。印发《鄂尔多斯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及时下发市对旗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考核评价通知,圆满完成市对旗区“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中涉及政务公开的监控指标审核赋分工作。四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指导督促各旗区、市政府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继续完善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对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现网上“一站受理”、办理统一规范、及时督办反馈。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要求,完成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编写及报送工作。通过转发文件、微信工作群宣讲、个别指导、组织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6

  153

  2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

  增29减13

  7906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79

  增83减15

  7037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33

  增1025减153

  27266

  行政强制

  190

  增28减9

  44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

  增1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102

  154154638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5

8

0

0

2

0

1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1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8

5

0

0

0

1

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1

0

0

2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28

8

0

0

2

1

1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尚不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仍需加强。

  2021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条例》规定及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以梳理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主要内容为抓手,对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分类公开。统筹做好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真正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利民惠民、服务决策的作用。二是精准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更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好相关制度落实,严格履行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制,监督各部门做好制定出台和负责执行落实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精准推送各类政策信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我市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做好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企业咨询、诉求在线服务,让企业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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