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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7 11:27: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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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监局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际工作逐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作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申请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效能建设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中,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程序、公开方式等,形成了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 

  (四)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我局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五)宣传培训情况。 

    

  我局定期举办信息写作宣传培训班,请日报等主要媒体资深编辑授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信息写作的方式、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配合、自觉履行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直接费用支出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形式: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5条。(201310月份以后,因办公地址搬迁,内网不通,信息公开数量受到一定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2013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等。其中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4条,业务工作类31条,其他工作类7条。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市安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由本机关的信息,我局虽然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信息公开的探索力度,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目录备案效率。 

  三是进一步加大与各部门的协调力度。继续加强向市委、市政府信息科室及时、准确的报送信息,提高信息报送的“数、质、量”;继续加大与各旗区安监局的工作交流,及时全面的了解全市范围安全生产动态;同时加强与其它各相关市直部门的信息工作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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