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组成部门>市信访局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3 15:51:00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通过深入宣传信访工作和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着力在增强群众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把信访部门打造成为党和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亮点窗口,人民群众监督党和政府、参与社会建设的一扇大门,当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坚持群众工作理念,大力宣传“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工作理念和基本准则,依靠信访服务群众的工作手段,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民意诉求表达机制,通过对领导定期接访、部门联合接访、干部下访、约访、带案下访等工作的公开公示,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加强和保障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和权利。三是加强对《信访条例》、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力所能及地为信访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引导信访群众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访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信息。三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对各类信息公开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2012年1月13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