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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0:09: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卫生健...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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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477—85884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人事任免、数据发布、政策解读、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及医疗卫生机构动态等内容。2022年度在市卫健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7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已全部答复办理。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与我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2022年,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务信息235条,被采用27条,动态信息548条;向自治区卫健委网站报送信息503条;在健康鄂尔多斯官方微信发布信息4640条。在门户网站上分类展示了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文件,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公开机构的相关信息,方便网民查阅。正常管理运行1个网站即“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个政务新媒体,分别是:“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浪微博、“健康鄂尔多斯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鄂尔多斯官方”今日头条号、“健康鄂尔多斯”抖音号。完善网站新媒体版面设置,更新栏目设置标准,统一平台。按时按要求完成了网站管理备案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检测1次,开展网络安全检测12次。利用部门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520条次。
  (五)监督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重要载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宣传科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方式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工作中将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改进完善: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方位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信息服务水平;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委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报告。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将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办发(〔202228)内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大卫生健康、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围绕健康鄂尔多斯行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城乡居民牢固树立健康观念。并积极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及时答复市民关于医疗服务、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的咨询,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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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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