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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8:10: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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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477-396598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任务台账》,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和梳理审核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聚焦审计中心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行审计公示,将审计的目的、范围、工作纪律及要求等内容向被审计单位公布,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并在市政府官方网站、鄂尔多斯日报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等平台公开。定期维护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根据人事调整,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分工。二是聚焦机关管理重点,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在鄂尔多斯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法定主动公开”子栏目中“财政预算/决算”版块公开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三是聚焦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加强政策解读。按规定公开《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围绕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惠民利民举措等重点内容,转载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工作制度,规范受理和办理行政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鄂尔多斯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在规范设置公开栏目的基础上,明确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机构和专门人员,加强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台账》,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的工作体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服务局组织的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举办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专题讲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等不足。今后,我们将将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一年来,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时转载审计署和审计厅政策解读文件,主动链接市政府门户网站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积极公开本部门事业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维护和建设,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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