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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6 16:22: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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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一系列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不断筑牢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对本局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动态以及律师工作管理、基层司法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等10余类项目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单位办公区内制作图版上墙公示,获得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二是局领导班子加大了机关规范化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了10多项相关制度和规定,为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软硬件建设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在司法行政机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消除隔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运作机制。鉴于此,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局党组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狠抓落实。二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监督保障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中,我们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努力使推行政务公开与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便于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与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四是保障经费投入,完善政务公开的硬件建设。开通了局机关局域网;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务公示栏和公开栏,公开局机关及各科室部职责以及法律援助等对外窗口单位办事条件、程序方法等内容。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还印制了大量办事指南等资料放置在政府服务大厅供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要,使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

一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都予以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结合本局实际,对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动态以及公证律师工作、基层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工作、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等10余类项目进行公开。按照对外方便群众办事、对内强化权力监督的指导思想,认真分析研究了公开中的重点、热点问题,确定对外侧重办事过程、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开;对内侧重对人、财、物处置的公开,让干警清楚知道实情,了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情况。二是狠抓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和市公证处“三个窗口”的公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和市公证处是我局的窗口单位,每天接待前来办事和法律咨询的群众较多,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局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我们首先将这三个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象,把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方便当事人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印制了办事指南,让群众取阅,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引。三是抓人、财、物管理的公开。作为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我们把干警职工关注的人事、财务、物资管理作为另一个重点公开的内容。在人事管理方面,公开干部的录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内容的条件、程序及结果,切实增强了透明度,让干警职工监督有据,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了上级满意、群众高兴、局领导踏实。在财务管理方面,我们的财务预算及经费使用,如大额度开支按程序审批、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定期在职工干部大会上予以公布并在局政务公示栏上公开,让干警职工了解政务的运作情况,方便干警监督。在公共资源管理方面,公车使用问题一直是干警关注的热点。我局重新修订了车辆管理规定,明确局领导凡是因私用车的,与普通干警一视同仁,一律由办公室安排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每季度公布交费情况,干警反映比较好,同时也提高了公车的使用效率。

(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形式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要有一定的形式,以保证公开内容及时与群众见面。我们注意公开的形式与内容相适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对内和对外公开的形式进行。对外公开的形式包括: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局机关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各科、室、部职责等内容。此外,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和各律师事务所等对外窗口单位也分别设置政务公开栏,上墙公开业务范围、条件、程序、承诺和监督制度。二是编印“窗口工作指南”。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有关对外公开的条文逐项印成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网络公开。将我局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动态以及公证律师工作、基层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工作、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事项在网络上发布,不断扩大社会宣传面和知晓度。对内公开的形式包括:一是设立公示栏公开。在局办公楼设置“政务公示栏”。公开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等,使广大干部职工获取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二是召开会议公开。根据不同内容在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局务会议、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公开。三是内部行文公开。通过印发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把一些重要的事项向下级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公开。

(五)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本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定前应公开方案和议项,在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并作调整后公布执行。了

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情况通报会。每季度末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通报本季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三是设置举报信箱。在办公楼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检举。举报信箱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开启,指定专人收集、登记、处理和归档。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反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群众的投诉、检举信件按程序处理;四是公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分别接受干警、职工及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检举。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和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五是制作各种政务公开登记本,完善台账。包括《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记录簿》、《群众投诉、举报接待情况登记表》,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小组详细记录。六是加强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七是加强责任追究。对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科(室、处)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该科(室、处)及其领导不能评先进、优秀,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对政务公开工作消极抵制、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晰,今后需大力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的力度。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是很规范,今后需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台账。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效果还不是很明显,今后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丰富工作方式。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信息化建设、设置电子触摸屏等硬件建设方面与先进单位有较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总结,努力完善,不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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