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林业局宣传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邮编:017000,电话:8580104,电子邮箱:erdoslyj_xcb@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上报工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数量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围绕《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着重从会前气氛营造、大会期间重点宣传、会后总结等几个方面开展,结合春季义务植树、爱鸟周、防治荒漠化日等重点宣传日,充分利用各级媒体,上下总动员,为大会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大会期间,配合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共计接待各级媒体30余次。在微信平台推出“平凡治沙路”系列报道,总计报道24个来自基层的感人的治沙故事,向全市人民全方位展示鄂尔多斯近年来生态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以及基层百姓为此付出的艰辛努力。在鄂尔多斯日报发表专刊《携手防治荒漠 共谋人类福祉》,并采用漫画方式解读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
微信平台“鄂尔多斯林业发布”全年共发稿398篇;全年市级以上媒体报道鄂尔多斯生态建设情况691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暂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或发生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