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报。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市各大新闻媒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鄂尔多斯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鄂尔多斯市教育信息化”,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及时丰富翔实的教育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一是推进行政清单公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最终保留行政权力27项,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推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针对广大市民民生问题最为集中、最为关注的领域,将教师评聘、招生考试、入学分班、教育收费等热点内容及时上网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通过“阳光分班”促进义教资源均衡配置,有效缓解择班、择校、超班额现象。截至目前,2011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及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566条,其中在“鄂尔多斯在线”公开本部门信息数91条,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08条,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7条。
三、政策措施和政务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对民众最为关注的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通过政府及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及官方微信做到及时快速地向群众公开及解读,例如2011年中考政策解读、高考政策解读、助学地生源贷款政策、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政府资助政策等。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1年,市教育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事项。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不足,2012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拓展新媒体的应用,加大信息发布解读力度,加强与群众的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2.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继续深化对教育重要政策、进展成效、执行情况、人事招聘和财务等信息的公开,切实加强师生和社会对各项工作的了解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