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报。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教育在线”下载。如需咨询,请与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康宁路教育大厦,邮编:017010,电话:0477-859881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一是推进行政清单公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最终保留行政权力57项,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及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0月26日,市教育局局机关、二级单位及市直属学校2014年决算信息、201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四是推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针对广大市民民生问题最为集中、最为关注的领域,将教师评聘、招生考试、入学分班、教育收费等热点内容及时上网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通过“阳光分班”促进义教资源均衡配置,有效缓解择班、择校、超班额现象。
(二)政策措施和政务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对民众最为关注的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通过政府及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及官方微信做到及时快速地向群众公开及解读,例如2015年中考政策解读、高考政策解读、助学地生源贷款政策、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政府资助政策等。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今,市教育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相关咨询的电话。
(四)热情接受群众咨询
全年共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