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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22:09      作者:乌音嘎      来源:鄂尔多斯市国有资...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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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人事任免、数据发布、政策解读、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及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2023年度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3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一是申请公开市直国有企业全级次产权信息,现已委托第三方开发门户网站查询界面,预计2024年1月中旬上线,二是申请公开2023年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题目及文号,因文件涉及工作秘密已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发生与我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和我市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向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352条,被采用87条;向自治区国资委网站报送信息214条,被采用87条;在市国资委官方微信累计发布信息408条。在门户网站上分类展示了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文件,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公开机构的相关信息,方便网民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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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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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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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监管企业的信息公开程度有所欠缺,公开还不够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部分企业存在怕泄露商业秘密的顾虑。

2023年,我委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二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总体要求,指导推动监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互动交流渠道,健全完善互动回应工作机制,区别不同情况,及时规范分类处置群众来信,坚持有问必答,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要信息必须经委保密委员会审查后,方可上网公开,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委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报告。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督促各企业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前,各监管企业均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市直国有企业及重要子公司已全部建立了门户网站,规模较小的子公司在其上级公司门户网站开设专栏。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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