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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0:46:00      作者:乌日娜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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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http://xxgk.ordos.gov.cn/)和我局门户网站(http://cgj.ordos.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80305

电子邮箱:ordoszfj@163.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2栋2012办公室)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全面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我局领导班子调整的情况,健全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三个二级单位分别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兼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发〔2017〕16号)和《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名称的通知》(鄂机编字〔2017〕258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局由“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随之及时修订、公开。2018年度我局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填报工作,认真梳理各类信息,及时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要求完成了更新和调整。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和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新变化,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内附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实施方案》《网站运行管理制度》《网站安全应急预案》《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方案》和《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有关通知》等工作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管理工作。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修订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五)宣传培训等情况。我局组织市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全市精细化管理促提升重点工作,2018年度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93条,政策解读5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将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主动向社会公开,实现了便捷于民、与民互动的目的,方便群众了解城管执法工作职责权限。一是行政权力运行。我局完善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二级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目标,公布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名录库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主体名录库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制度监管,促进依法行政,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城管执法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预算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4〕89号)的要求,我局及二级单位已将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季度在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网和部门网站公开,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积极主动在“鄂尔多斯在线”、“鄂尔多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鄂尔多斯党建”、“鄂尔多斯新闻网”、部门门户网站、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晚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印发工作信息简报10期。完成部门门户网站上线工作,及时更新完善部门概况,对领导班子成员、职能职责、科室及二级单位情况进行更新完善。同时加大公示公告力度。在办公场所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等,就党务政务方面的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情况。我局门户网站于2018年6月上线运行,全年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814个,网站总访问量9733次。全年我局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未收到信息查阅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以书面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份,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按要求出具了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告知书。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民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公开渠道仍需拓展,内容仍需充实和细化。

(一)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发布通知、公告信息,做到文件公布时效性强。严格动态信息报送规定,杜绝信息迟报现象。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城管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领域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广大群众关切,通过邀请专家、新闻媒体、撰写文章、接受采访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有关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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