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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14:31: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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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强全市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水平,促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种养业融合发展,确保农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实施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解决农牧业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建立完善化肥、农药、农膜、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制度,提升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优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面貌,加快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实现农牧业绿色、生态、循环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引导作用,注重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企联动和建管运行结合,推动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宝、综合利用。

  (二)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我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特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统筹谋划、科学布局,结合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治理模式和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利用。各旗区结合当地农牧业环境特点和废弃物利用基础,聚焦秸秆、农膜、农药、化肥、畜禽粪污等五类废弃物,分点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农牧业废弃物污染防治举措,确保可持续运行。

  (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及农牧、环保、财政、发改、质监、科技、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电力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围绕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农膜综合回收利用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以年度工作任务为节点,三年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地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持续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

  1.调整种植结构。继续调减以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增加饲草等绿色、特色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化肥使用量。2018、2019、2020年分别在全市推广绿肥种植面积20万亩、22万亩、25万亩。

  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主要对我市玉米、马铃薯、小麦、蔬菜等作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18、2019、2020年分别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0万亩、340万亩、35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2%、86%、90%。

  3.调整化肥使用结构。积极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深耕深松、轮作倒茬,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目的。2018、2019、2020年分别推广增施有机肥170万亩、185万亩、200万亩,秸秆还田85万亩、91万亩、97万亩。  

  4.精准施肥。通过推广水肥一体化、施用缓控释肥料和水溶性肥料,实现化肥减量增效的效果。2018、2019、2020年分别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水溶性肥料应用180万亩、200万亩、220万亩。

  5.因地制宜推进化肥减量。在丘陵山区和西部硬梁区,逐步发展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玉米机械收获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机械深层施肥技术和缓控释肥料,引进和筛选适合当地的新型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在两河(黄河、无定河)流域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增施有机肥技术。

  (二)实施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

  1.强化监测预警减少盲目用药。充分利用植保工程、植保信息化平台,完善病虫害监测体系,推广自动监测设备,重点对玉米红蜘蛛、粘虫、棉铃虫、蝗虫、草地螟、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开展监测发出预警。

  2.提升绿色防控水平减少农药使用量。因地制宜推广绿色防控新技术、新产品,扩大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提升绿色防控效果。重点推广抗病品种、轮作倒茬、调整播期、机械除草、种子处理、释放天敌、诱捕诱杀、白僵菌封垛等绿色防控技术,全面减少对农药的依赖。

  3.增加高效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增加先进、高效、实用植保机械数量,扩大作业面积,逐步淘汰落后药械,更换超低容量喷头,推广应用自带风幕防飘移喷杆喷雾机。玉米、向日葵主产区,主推大型自走式高杆作物喷雾机,解决高杆作物生长后期病虫害防控作业难的问题;马铃薯、露地蔬菜、水稻等作物主产区,主推大型自走式、悬挂式的矮杆旱田、水田喷杆喷雾机,解决矮杆作物病虫杂草的防治问题;农牧交错区,主推大型车载式高效远程喷雾机,解决病虫发生面积大、范围广、防控难的问题;水田和丘陵山区开展植保无人机低空低量喷雾。针对突发性、爆发性、流行性重大病虫的应急防控,开展飞机航化作业,选用飞防专用药剂,增施增效助剂,开展低空低量喷雾。

  4.推广科学施药技术实现精准用药。针对主要农作物和重点防治对象,筛选推广针对性强、科技含量高、防治效果好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进替代减量。针对用药量大、容易超量使用的除草剂开展专项治理,重点采取更换标准扇形喷头、植物免疫诱抗、添加增效助剂、静电喷雾等技术和措施减少农药用量。

  5.扩大专业化统防统治减少超量用药。鼓励和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统防统治组织模式,引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发展全程承包服务,扩大统防统治面积,提升防治效果,减少农药使用量;积极推广新型、高效植保药械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推进方式上突出整建制示范带动,统一组织,统一用药,统一防治,联防联控,减少施药次数,解决农户在防治中随意加量和超次数用药问题。

  (三)实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

  1.完善项目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畜牧业和清洁能源发展实际,加强农膜回收示范项目建设,巩固秸秆利用示范体系,强化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利用试验示范点和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扶持社会化服务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为基础,在适度规模经营条件下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推进秸秆多种形式利用。以秸秆肥料化还田为主,同步推广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利用形式,多渠道解决秸秆污染问题,提高利用效率。2018年在准格尔旗、杭锦旗开展试点,推进秸秆还田、秸秆压块饲料(或压块燃料)化,完善资金补贴,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面积6万亩以上。2019年扩大试点,在全市(除东胜区外)建立10万亩的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试验示范点;三年内,在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建立收储运加工体系,熟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3.加大宣传培训。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四)实施农膜综合回收利用行动

  1.建立废旧农膜回收机制。健全收购网点,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培育加工企业,建立回收体系。各相关企业在乡镇、村社广泛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连接农户捡拾、网点回收、企业加工三个环节。要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价格优惠、以旧换新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和动员农民积极清理、交售残膜。

  2.加强技术示范,出台补贴标准。引进示范残膜回收机械,推广“一膜两年用”技术和适时揭膜技术,优化耕作制度。严格要求所有招标采购的地膜厚度必须大于0.01毫米,对使用0.01毫米以上厚度地膜的农田每亩补助20元,对农民回收废旧地膜给予每亩5元的奖补,对各废旧农膜机动收购站(点)每回收(回收率60%以上)1吨废旧农膜补贴3000元。

  3.加强科学用膜技术培训。各旗区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通过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科学使用农膜的宣传和培训,树立科学用膜、爱护生态环境的观念,使农膜减量使用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为实现农膜减量营造良好氛围。

  (五)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

  1.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力度,老旧养殖场补齐短板,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18-2020年完成105个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39个建设任务、2019年完成35个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31个建设任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养殖场严格审核审批手续,核查选址、环评及污染防治设施,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鼓励尚未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依托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依照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方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引导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旗区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

  3.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各旗区要按照“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要将规模养殖用地、养殖粪污消纳用地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等粪污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照已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范围,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全面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林业对接的消纳模式,积极推广适合本地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建立畜禽粪污等农牧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行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支持企业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4.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支持鼓励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业,就近消纳。以专业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为主,建设完善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体系。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以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引导农牧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促进种植业质量效益提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5.确定主推技术模式。根据我市现阶段畜禽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技术模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推动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改水冲粪为干清粪,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或饮水分流装置,实行雨污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要认真落实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各旗区农牧业主管部门要把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细化技术路线。各旗区要全面摸清区域内面源污染状况,把握各重点任务基础信息,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整旗区推进的要求,统筹考虑各污染源间关系,开发协调解决新模式,优化污染防治手段,细化技术路线,高效科学解决防治难题。各部门要做好各项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因地制宜确定各任务防治模式,避免盲目推进不适宜当地的防治手段。

  (三)强化宣传总结。及时解读相关制度和扶持政策,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各旗区要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及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污染防治的氛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各级农牧业部门内部联动以及农牧业与发展改革、财政、住建、电力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明确防治目标和部门责任,将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农牧业工作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完善考核监督。各旗区要建立完善的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督查机制,定期督导检查辖区内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同时以农牧业面源污染各项任务指标为重点,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对未达标的旗区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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