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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14:35: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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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9月18日

 

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及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市两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成与我国西部文化强市相适应、具有鄂尔多斯特征、走在全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前列的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网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以旗区人民政府为主导,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阵地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坚持城乡联动、资源共享。优化配置各方资源,推动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基层覆盖,推进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提升综合效益。

  (三)坚持分步实施,合力推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统筹考虑项目建设整体性、阶段性,在明确总体目标、总体投资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分阶段建设任务和成果目标,设立考核指标保证各阶段建设任务实施的计划性和完成质量。

  三、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年底,实现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互联互通,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全市约63万户的居民住户享受到公共文化的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服务。

  (二)实施主体

  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负责实施,各旗区宣传文化和广电部门、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各旗区子公司配合实施。

  建设资金由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先期投资,后期,市、旗区人民政府根据需求分期购买服务。

  (三)建设任务

  依托鄂尔多斯大数据平台和广电网络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构建鄂尔多斯广电网络服务云、广播电视有线无线融合覆盖网;搭建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宽带乡村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化服务支撑平台。完成全市9个旗区、51个苏木乡镇、736个行政嘎查村广播电视光纤到户,实现63万多用户有线电视覆盖和50M宽带数据的双光纤接入。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9—12月)

  完成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各旗区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及项目立项、农村牧区有线电视光纤网络初步规划、设备器材的招标、资金配套和用户信息统计确认、施工及监理单位的招标和物资准备,同时启动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公共基础网络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9年1—12月)

  1.依托大数据基础设施,完成鄂尔多斯广电网络服务云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和建设工作。

  2.完成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服务平台服务支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

  3.完成9个旗区到51个苏木乡镇光缆线路建设,开通苏木乡镇用户数字电视信号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点。

  4.采取按行政嘎查村整村推进方式,完成9个旗区、51个乡镇区到736个行政嘎查村及农业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种植养殖基地光缆线路建设,以及行政嘎查村到自然村光缆线路建设,开通行政嘎查村和自然村数字电视信号并部署公共文化服务网点。

  5.完成平安乡村监控系统以及监控摄像头的部署,完成公共WiFi(无线局域网)建设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2月)

  完成有条件自然村的光纤入户,并完成有线网络无法通达地区的地面无线设备的补点工程,实现95%以上的城镇、农牧区用户接收鄂尔多斯市和各旗区电视台本地电视节目的覆盖,并推送公共服务板块内容及“智慧+”类内容,同时完成试运行和验收决算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文化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旗区、各部门要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责任主体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提供主体的权利、责任,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为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科学合理规划。各旗区要根据当地公共文化服务及信息化建设设施存量和使用状况,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其它相关专项规划,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对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布局。

  (三)有序推进实施。一是制定落实方案。各旗区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或行动计划,细化任务要求;要制定三年工作进度表,并列出年度工作台账。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赴各旗区开展专项督查,对项目实施推进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各旗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与信息化建设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旗区党政领导班子文化建设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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