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04〕7号),经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鄂尔多斯市东雄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资产规模、经营状况、社会效益、带动能力等指标已不符合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上述企业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鄂尔多斯市东雄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docx
2018年取消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