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斯琴毕力格主持召开全市河湖长会议,听取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问题,研究《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等事项,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副市长李文忠,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薄立峰,市政府秘书长张众志出席会议。
斯琴毕力格指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具有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决策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全市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斯琴毕力格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治理举措,着力推动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进一步细化知河、巡河、治河、护河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各级河湖长“有名”“有实”“有效”。要尽快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明确河湖管理边界,努力构建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与保护体系。要持续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扎实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以问题的有效整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进展。要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斯琴毕力格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考核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河湖保护治理任务落地见效,让鄂尔多斯河畅湖清、岸绿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