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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9 09:26: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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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及依据 

  鄂尔多斯市于2017年出台了《鄂尔多斯市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鄂府发〔2017〕54号),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向75周岁及以上鄂尔多斯市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规〔2019〕4号)对高龄津贴审核发放和资金管理的新要求,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区发展水平变化和高龄老年人的需求,2022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了《鄂尔多斯市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鄂府发〔2022〕101号)。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进一步简化优化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流程,使高龄津贴认定、审核、发放全流程更加顺畅,使高龄津贴资金管理更为规范,使老年人享受到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 

  三、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鄂府发〔2022〕101号)共有五章31条。 

  第一章“总则”,阐明了高龄津贴的发放依据、范围、标准等。 

  第二章“高龄津贴申请和发放”,说明了高龄津贴的申请方式以及资金的审核、划拨及发放程序。 

  第三章“高龄津贴变更和终止”,规定了高龄津贴的“资格认证”以及变更、停发等情形和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了高龄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实施日期等内容。 

  四、主要创新点 

  《鄂尔多斯市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鄂府发〔2022〕101号)有以下几项创新点: 

  1.高龄津贴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经鄂尔多斯市智慧养老监督调度系统形成的老年人电子档案数据与有关部门数据比对后,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将逐步取消相关纸质材料,实现“无感申办”。 

  2.强化数据支撑,实现精准发放、自动调标。建立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等数据比对机制,优化老年人数据采集、资格确认、审核流程。如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情况,由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逐一核实。通过“线上+线下”的核准方式,实现高龄老人津贴精准发放。按照高龄津贴三个不同档次的发放标准,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识别、自动调标,无需老年人做变更申请、等待审核。 

  3.促进数据互通,实行动态管理。依托鄂尔多斯市智慧养老监督调度系统,准确掌握老年人户籍迁移、生存状态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此外,明确了老年人可通过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高龄津贴资格认证,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线进行资格认证的老年人,可通过到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动核验、预约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上门核验的方式完成,准确判别老年人异动信息,强化高龄津贴发放的安全性、有效性。 

  五、注意事项 

  《鄂尔多斯市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鄂府发〔2022〕101号)对高龄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等流程做了调整与优化,且规定高龄津贴依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增加了领取资格认证、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以及信息化系统录入管理等内容,并未对发放对象与发放标准做改变。即,发放对象是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且年龄在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按年龄段共分为三档:75—7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80—9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含)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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