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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2 14:00: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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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供应能力不断提升,但由于消费需求快速增长、需求侧管理薄弱、调峰应急能力不足等原因,一些地区天然气供需紧张情况时有发生,我市民生用气保障亟待加强。为保障我市天然气长期稳定供应,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2021年2月完成了文本初稿,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后,完成了送审稿,并于2021年2月3日向市政府上报了《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关于报请市人民政府发布<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请示》(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从文件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的相关部署,有效防范和应对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供给不足或中断等突发事件,满足应急情况下天然气供应需求,确保长输天然气管道及城镇燃气输配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编制了《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3号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101号);

  5.《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

  6.《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4〕113号);

  7.《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

  8.《明确储气设施规划建设责任备忘录》;

  9.《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内气专办〔2021〕1号)。

  三、主要内容

  新编制的《应急预案》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一) 明确了天然气供应保障次序

  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用气类别情况,在应急情况下要依据特定供气次序进行保障。

  (二)明确了天然气失衡事件预警分级

  《应急预案》中明确了要根据天然气供需情况,对天然气供应失衡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天然气缺口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依次用I级(红色)、II级(橙色)、III级(黄色)和IV级(蓝色)表示。

  (三)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预案》种规定,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和旗区政府分别针对市和相关旗区天然气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组织实施市级和旗区级的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同时明确了各个相应等级应当作出的应急响应,按照保障次序进行天然气供应保障。

  (四) 明确了各成员部门职责

  《应急预案》中明确了由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旗区人民政府、上游供气企业、有关管输企业和城燃企业按照《应急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协同开展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在应急响应时,各相关部门应当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天然气供应失衡事件。

  四、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各旗区受上游限气、突发事件以及冬季极端气候用气极度攀升等情况影响,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时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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