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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05 15:05: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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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内政办发〔2017〕155号)、《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鄂府发〔2015〕200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了《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制定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重要环节,明确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在应急救援体系中的职能,形成了精简、统一、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二、主要亮点

  《预案》着眼于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工作,强调部门协作,划清部门职责,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按照预案明确的程序,保证资源尽快投入,从而减轻其危害程度。其亮点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各部门应急工作职责。根据机构改革之后职能调整和新时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变化情况,重点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重新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部门协作和应急联动机制。

  二是扩充应急救援力量。《预案》首次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了社会应急力量机动灵活、服务多样、参与热情高的特点,进一步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防灾减灾救灾的强大合力。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廉徐

  联系电话:0477-8589578

  四、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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