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准格尔旗“五举措”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小额信贷“六项”政策要点,2020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65万元。截至12月31日,贷款余额953.1万元,惠及贫困户221户,确保了18-65周岁、有劳动能力、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应贷尽贷。按照贫困户意愿和生产周期均落实了3年期以内的贷款,期限与贫困户贷款需求匹配。
二是严格贷款用途监管,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落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监管责任,确保用途合规。开展“户贷企用”排查,我旗不存在“户贷企用”问题。
三是为35户贷款到期、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具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确有资金需求的贫困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部办理了无还本续贷,涉及金额146万元。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10户贫困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贷款展期,涉及金额40.1万元。为1户“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贷款5万元。
四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工作机制,金融、扶贫、承贷金融机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合力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监测工作,对可能出现贷款逾期的户子,提早介入,确保不出现逾期情况。
五是强化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管理。累计落实风险补偿金1405万元,贷款贴息96.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