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准格尔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根据《方案》,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
准格尔旗提出2016年要实现全旗1907人国标线下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同步扶持市低保标准线下贫困人口1063人稳定增收20%以上。即贫困人口退出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总目标,主要以该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且吃穿不愁为衡量标准。市贫户以上年度该户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每年增长20%以上,到2019年全部退出。
同时,准格尔旗制定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测算表,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精准核算,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采取“一查二比三评议四公示五确认”办法及时退出,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贫困户退出坚持正向激励原则,做到脱贫不脱钩,贫困户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全旗脱贫攻坚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