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系统相关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公路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947号)文件精神,对出入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区界收费站点的符合下调标准的货运车辆实行优惠政策。
按照文件要求,优惠政策涉及的范围包括:一是扩大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产品的范围,将整车合法装载运输牧草的车辆纳入绿色通道产品范围。二是降低重要物资通行费收费标准,对合法装载运输煤炭、钢材、水泥、矿石、化工产品、大型化工设备等产品的6轴及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出入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区界收费站时通行费标准下调10%。
2月1日至28日,鄂尔多斯市出区公路对15.5378万辆货车实行了优惠,优惠金额119.9190万元。自2016年9月政策出台以来累计优惠车辆数137.2879万辆,累计优惠金额1064.8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