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统计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一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27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0.52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99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工业完成增加值6.43亿元,同比增长6.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76亿元,同比增长6.0%。
二、固定资产投资
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4个,投资额同比下降46.6%。
三、商业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4亿元,同比增长6.5%。
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地区零售总额完成6.2亿元,同比增长5.9%;乡村地区零售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8.2%。
四、财政、金融
(一)财政
一季度,全旗公共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54亿元,同比增长29%。
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0亿元,同比增长2.5%。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0.24亿元;地税部门完成0.61亿元;财政部门完成0.35亿元。三个部门占总收入的比例为20:51:29。
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0.77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 63.8%;非税收入完成0.43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6.2%。
一季度全旗公共财政支出完成9.39亿元,同比增长36.9%。
(二)金融
一季度,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70.63亿元,同比增长16.3%;贷款余额63.82亿元,同比增长56.4%。
五、人民生活
一季度,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9274元,同比增长9.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37元,增长7.9%,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83元,同比增长10.5%。全体居民消费性支出6240元,同比增长3.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607元,同比增长6.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398元,同比增长5.3%。
注:
1、地区生产总值的各项增长速度均按不变价计算。
2、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