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4日-5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31日-6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4年5月24日-5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改建项目(6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02号 |
2024年5月24日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建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弃物治理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03号 |
2024年5月27日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104号 |
2024年5月29日 |
鄂环审字〔2024〕102号——鄂尔多斯市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改建项目(60万吨年).doc
鄂环审字〔2024〕103号——鄂尔多斯市建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弃物治理项目技改工程.doc
鄂环审字〔2024〕104号——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