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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检查及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推进会材料
发布时间:2020-05-11 16:57:00      作者:陈韬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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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巡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内容,中央环保督察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一直以来,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编制出台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我局配套成立了正科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积极与中央环保督察办和自治区整改办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全市整改进度,切实抓好督察整改工作,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存在问题23项,已完成整改22项,整改率95.7%,验收销号18项,正在整改1项。

(一)正在整改的1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的“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无序开发问题突出”。该问题涉及我市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114家企业,已完成整改98家,正在整改16家(准旗1家、鄂旗15家)。

(二)已完成整改未销号的4项。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和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牵头的“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23家石灰石、铁矿开采企业违规生产”问题。二是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问题。三是市林草局牵头的“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退化”问题。四是市水利局牵头的“地下水超采严重”问题。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情况

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草原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反馈我市存在问题19项,已完成整改12项,整改率63.2%,验收销号9项,正在整改7项。

(一)正在整改的7项。一是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业企业违规取水”问题。涉及企业58家,已完成整改53家,正在整改5家(东胜1家、伊旗4家)。二是市文旅局和市林草局共同牵头的“草原旅游的发展对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问题。目前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已完成,正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开展旅游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排查出我市旅游景区占用草原问题27家(包括农牧家乐5家),已完成整改7家,正在整改20家(东胜3家、达旗4家,准旗3家,伊旗1家,杭锦旗3家,乌审旗1家,鄂前旗5家)。三是市林草局牵头的“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无序开发,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11个,4个完成勘界立标工作,剩余7个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基本完成,计划近期上报自治区林草局。四是市林草局牵头的“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底数不清”问题。2016年年底和2017年5月,原市农牧业局对全市未履行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截至2019年底,排查出的353个项目全部完成整改。目前正在对矿山企业非法征占用草原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共2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8个,正在整改121个。五是市林草局牵头的“8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问题。已整改5家。正在整改3家,具体为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苏泊罕大草原旅游区、杭锦旗查汗部落旅游区、乌审旗成吉思汗察罕苏力德游牧生态旅游区。六是市林草局牵头的“矿山项目违规占用草原”问题。涉及我市矿山类项目共249个,已完成整改128个,正在整改121个(东胜6个,达旗12个,准旗68个,伊旗16个,杭锦旗7个,鄂旗9个,鄂前旗3个)。七是市林草局牵头的“矿产和旅游开发等原因配套建设的道路等设施对草原造成破坏”问题。我市进一步加强矿产和旅游开发配套建设的道路管控,严厉查处破坏草原和非法占有草原行为。对矿山和旅游景区占用草原问题中的道路占用草原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同步推进整改。

(二)已整改未销号的3项。一是市住建局牵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不符合要求”问题。二是市工信局牵头的“工业园区渣场建设缓慢”问题。三是市工信局牵头的“工业园区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问题。

三、2017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情况

2017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对我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反馈我市存在问题31项,已完成整改30项,整改率96.8%,验收销号27项,正在整改1项。

(一)正在整改任务1项。市能源局牵头的“矿山火区治理未完成2012年自治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问题。27处矿山火区治理任务已完成整改6处,正在整改21处(准旗12处,伊旗3处,达旗2处,东胜4处)。

(二)已完成未销号的任务3项。一是“煤场、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工程推行缓慢,配合机制不顺畅”问题,东胜区、准格尔旗未上报销号申请。二是“龙王沟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准格尔旗未上报销号申请。三是“达拉特旗毛连圪卜水圈周边村民上访不断”问题,达旗虽然上报销号申请,但与整改要求有明显差距,不能满足验收销号要求。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矿山和旅游项目违规征占用草原整改任务推进较慢。矿山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249个,已完成整改128个,完成率仅为51.4%;草原旅游专线规划仍在修改完善,未正式印发。旅游项目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底数不清,目前新排查出的27个项目,完成整改7个,整改率仅为25.9%。

(二)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退出难度较大。按照自治区通报,该问题全区未完成30家,其中我市就有14家,占全区46.7%。14家中有9家(鄂旗8家,准旗1家)计划通过调整保护区范围退出,但保护区调整方案需要自治区政府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进行审核同意,整改难度较大。

(三)“地下水超采严重”问题中灌溉机电井整改难度较大。我市灌溉机电井整改任务较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十二五”新增灌溉机电井38236眼,通过排查实际为40760眼,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3788眼,完成率33.8%。特别是达拉特旗有1997眼为土地整理项目井,按要求需要补办水资源论证报告,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难度较大。

(四)矿山火区治理进展缓慢。全市27处矿山火区治理任务,仅完成6处。2019年要求完成总治理任务的80%,实际完成率只有22.2%。

(五)部分整改任务销号不及时。我市已整改的64项任务中,仍有10项任务未销号。一是部分旗区对验收销号不重视,完成整改任务后,未及时上报整改资料,导致牵头部门不能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相关厅局验收销号。二是牵头部门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对接还不够紧密,部分问题在验收过程中因个别措施未落实到位,导致整体问题不能验收销号。

总之,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各旗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整改方案、目标措施和验收销号要求,逐条逐项梳理落实,争取6月底前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9月底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整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一轮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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