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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全面落实“四有两责”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6-07-28 15:29:00      作者:李燕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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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为抓手,全面落实“四有两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

健全监管体系。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市食药监局将增设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管科,进一步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并要求农牧业生产和食品加工比重大的旗区原则上单设食药监管机构并加挂食安办牌子。二是加快基层监管所建设。在人口密集、工业产量大的园区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园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增至80个,标准化建设速度加快,年底将完成至少60%,其中东胜、伊旗、鄂旗、鄂前旗将完成100%。三是狠抓队伍建设。通过统筹调剂、军转干部安置等形式补充监管力量92名,全市食药监管系统人员达到1014名,较机构改革前增加了40.1%。同时,不断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与鄂尔多斯市生态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确定了短期、中期、长期三项培训计划,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编制了全市食品检验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指导推进各级检验机构标准化建设。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工程并已投入使用,在保留原有资质和634项检验参数的同时,正在积极做好扩项认证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届时检验参数将达到1300项。8个旗区均成立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东胜、伊旗、鄂旗、鄂前旗4个旗区通过资质认定,检验参数都在100项以上,满足了食品基本项目检测需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县级资源整合试点的达旗、乌审旗、杭锦旗建设任务顺利推进,8月底将全面完成。鄂旗今年在原有基础上投入资金700万元用于食品检验中心建设,检测能力由3大类食品102个检验参数提升到10大类600多个检测参数。各旗区在乡镇监管所、大中型餐饮单位、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园区和学校食堂设立了快检室或配备了快检箱。全市初步形成以企业自我检测为主,政府、行业检测与企业自我检测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格局。

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健全地方配套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监管难点,出台了食品药品源头治理实施意见、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意见、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动送货车备案登记、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药事咨询服务机构执业药师监督管理等20余项规章、制度和办法,使监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创新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实行“大稽查”工作机制、“双随机”工作模式、“四不两直两不扰”工作方法和“三化”(“网格化”管理、“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监督)监管机制,市局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对旗区进行驻点指导,强化对食品药品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市食品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实行任务清单、目标清单、检查内容清单“三单式”管理。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将任务、责任分解到位,对账推进,跟踪督查,见效销号,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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