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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2015年上半年量化分级情况及明厨亮灶情况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08-06 17:06:02      作者:王娜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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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明厨亮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2015年上半年,在全区内逐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明厨亮灶工作,现将我局量化监督分级管理工作及明厨亮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东胜区餐饮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共有餐饮单位2381户,有证2209户,其中大型以上餐馆106户,中型餐馆258户,小型餐馆836户,小吃店788户,饮品店89户,学校食堂86户,机关企事业单位40户,建筑工地食堂2户,旅游景区饭店2户,高速公路饭店2户;无证餐馆172户。

  二、量化分级

  (一)量化工作情况

  1、 全面摸底

  按照“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自律诚信、社会监督”的原则,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今年重点推进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底数,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为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打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组织培训 根据我区实际,对监管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多次进行培训,提高了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引起了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从被动到主动配合,有力保障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施阶段 我局通过充分准备,由大到小,由易到难,逐步开展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工作,通过对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等九大方面进行检查评价,为各餐饮服务单位评定等级。

  (二)量化取得成效

  在2209户餐饮单位中,共量化1997户,量化率达90.4%。

  其中大型以上餐馆106户,发放许可证106户,量化分级达到B 级42户,占比39.6%,达到A级3户,占比2.8%;

  中型餐馆258户,发放许可证258户,量化分级达B级49户,占比19%,达到C级209户,占比81%。

  小型餐馆911户,发放许可证836户,已量化740户,量化率达88.5%,量化达到B级9户,占比1.2%,达到C级731户,占比98.8%;小型餐馆未量化96户,其中25户为新办三个月内单位,28户为责令整改单位,43户为待评定单位。

  小吃店共836户,发放许可证788户,已量化703户,量化率89.2%,量化达到B级6户,占比0.9%,量化达到C级697户,占比99.1%;小吃店未量化85户,其中45户为新办三个月内单位,15户为责令整改单位,25户为待评定单位。

  学校食堂共86户,发放许可证86户,量化率100%,其中量化达到A级的3户,占比3.5%,量化达B级18户,占比21%。

  机关企事业单位共40户,发放许可证40户,已量化32户,量化率80%,其中量化达到B级的1户,占比3.1%;未量化8户,8户均为责令整改单位

  饮品店共94户,发放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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