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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标补发落实到位 鄂托克旗社会救助水平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1-06-22 08:49:29      作者:张钊源      来源:鄂托克旗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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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托克旗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旗社会救助标准全面实行上调。

按照《通知》要求,新标准从2021年1月起执行。提标后,城镇低保标准由790元/人/月提高到840元/人/月,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6720元/人/年提高到7200元/人/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500元/人/月提高到1600元/人/月,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200元/人/年提高到10920元/人/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标准由1800元/人/月提高到1900元/人/月。

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原则,对新申请救助对象都按最新标准实行认定,对现保障在册对象补发1-5月调标补助资金并于5月25日已全部完成,累计补发资金17.9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7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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