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满足残疾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今年以来,乌审旗各相关部门建立了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工作中,民政部门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残联部门充分发挥“代表、服务与管理”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有效杜绝虚报冒领现象发生。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
2020年,全旗在册困难残疾人603人,1—6月份,发放生活补贴18.18万元;重度残疾人1860人,1—6月份,发放护理补贴2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