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乌审旗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抓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城镇低保由2018年611元/人·月,提标64元/人·月,达到675元/人·月。农村低保由2018年5712元/人·年,提标457元/·年,达到6169元/人·年。2019年12月份,全旗在册城镇低保对象407人,农村低保对象2033人。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74.61万元,农村低保金782.64万元。
对于符合农村牧区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快速审核审批,及时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制定《低保兜底保障脱贫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比对工作,民政局、扶贫办、卫健委、医保局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全旗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4人,3人纳入低保范围,1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全年发放保障金1.73万元,实现了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政策覆盖清零。
联合残联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能人员,各苏木镇民政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采取集中与上门两种评估方式,对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完成了年度复核任务,认定特困供养对象308人,其中集中供养77人,分散供养231人,全年发放供养金327.77万元,发放护理补贴73.74万元。
认定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名,全年发放供养金54.65万元。全旗共有“三民”对象194人,全年发放定补资金226.2万元。认定困难残疾人643人,全年发放生活补贴72.84万元;认定重度残疾人1977人,全年发放护理补贴531.2万元。认定符合高龄津贴领取条件的75-79周岁老年人2103人,80-99周岁老年人2230人,100周岁以上1人,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647.7万元。
联合旗财政局出台《乌审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认定标准和救助措施,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年救急难救助20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4万元;临时救助170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81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