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了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截止到9月底,全市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4668.9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8206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16户6142人,累计发放资金2536.5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842户21179人,累计发放资金6942.12万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415户415人,累计发放资金649.92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680户4692人,累计发放资金3780.23万元;临时救助5778人,累计发放资金760.18万元。全市26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227人纳入低保范围,累计发放资金66.01万元;有1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累计发放资金0.36万元;有29人纳入到临时救助范围,累计发放资金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