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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3-06-06 11:16: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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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备注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一定范围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单位基本信息

工作

职责

领导

简历

机构

设置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简历及照片,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机构设置情况,联系电话、传真,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

 

 

 

2

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转送

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信访事项不予受理范围、信访事项不再受理范围、信访部门受理时间、责任部门受理时间办理时限、回访评价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来访接访科、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科)、督查科(法规科)、联合接访中心、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备注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一定范围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3

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情况

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信访事项延期办理告知书、送达回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鄂尔多斯市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细则(试行)》鄂信发〔2017〕23号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科)、来访接待科、联合接访中心

信访信息系统、文件报告

 

 

针对信访事项当事人或委托人

4

工作

动态

鄂尔多斯市信访工作动态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相关业务科室单位、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微信、今日头条

 

 

 

5

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信访事项督查范围督查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鄂尔多斯市信访局信访工作督查办法》鄂信发202017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督查科(法规科)、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备注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一定范围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6

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决算、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财政部门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

 

 

 

7

“三重一大”事项

1.重大事项决策2.重要人事任免3.重大项目安排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党组工作和决策议事规则》鄂信党组发〔2017〕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通知》(鄂信党组发〔2018〕11号)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文件、会议纪要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备注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一定范围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8

政府招标采购

招标时间、招标地点、招标程序、投标供应商要求、招标内容、联系方式、支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鄂尔多斯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鄂信发201642号)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微信

 

 

 

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备注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一定范围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0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综合保障中心

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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