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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6:48: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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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党办字〔2022〕8号
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
  《“十四五”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十四五”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档案史志工作在建设现代化鄂尔多斯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市档案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档案史志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档案史志系统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档案史志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档案史志系统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性学习教育、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政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规范运行,依法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多样,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档案工作卓有成效。档案惠民助农服务更加便捷。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有所突破,市、旗区两级馆藏档案数字化率平均达55%以上。档案安全保护持续加强,馆库设施进一步改善,中央财政支持的5个旗县级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完成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摸排工作,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加大。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进入“十四五”时期,全市档案史志事业正处于创新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同时也面临发展不平衡、服务供给不充分、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不足等问题。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迫切需要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推动档案史志事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全面推进法治鄂尔多斯和新修订《档案法》施行,迫切要求深化依法治档,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迫切要求加快档案开放,提升档案公共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构建大安全格局,迫切要求加强档案史志信息安全和实体安全,深入推进档案史志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区,迫切要求档案史志部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探索、创新实践,奋力书写新时代档案史志事业发展新篇章。
  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档案史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众多创新变革对档案史志工作的深刻影响,准确把握档案史志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未来走向,真抓实干、守正创新,全力推动档案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切实加强党对档案史志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档案法》,扎实推动档案史志事业创新发展,把蕴含党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全面提高档案史志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美好未来贡献档案史志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档案史志工作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确保档案史志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治档。深入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大力实施档案“八五”普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步伐,突出创新引领,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史志理论、制度、实践、服务全面创新,加快推动档案史志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为档案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坚持服务为本。大力提高档案史志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建设好档案资源体系和档案利用体系,大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防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应急管理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档案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档案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档案史志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档案史志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史志利用服务水平、档案史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档案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管理效能明显提升。党管档案史志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依法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机构改革的体制机制优势和正向效应得到有效发挥,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档案史志工作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资源建设全面加强。档案资源覆盖更全面、内容更丰富、结构更优化,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有效落实,数字档案史志资源可管可控,初步形成全民共建、社会共享的档案史志资源建设新格局。
  服务利用水平不断优化。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档案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程度显著提高,档案利用更加便捷,档案资政服务、公共服务、文化教育能力明显提升。
  安全防线更加牢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设施设备更加齐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档案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史志工作中的应用更为广泛,信息化与档案史志事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电子文件归档更加规范有序、电子档案保存更加安全可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智能。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档案史志工作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
  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档案史志人才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健全,档案史志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作风更加过硬,职业认同感、自豪感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系统推进档案史志体系建设
  1.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意识,牢记“档案史志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谋划研究、部署推进、考核评价档案史志工作时,善于从政治的角度去考量,注重用政治的效果来检验,把政治标准贯穿到档案史志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做到档案史志工作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2.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进一步充实档案主管部门工作力量,科学规划档案馆设置和布局,构建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局馆协同机制。选优配强市、旗区档案主管部门、档案史志馆领导班子。强化市委办公室(档案局)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配备,充分发挥市级档案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旗区党委办公室(档案局)依法配齐配强档案执法工作人员,确保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巩固深化档案机构改革成果,切实做到职能划转到位、机构设置到位、编制调整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做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档案管理部门或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确保档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
  3.完善档案制度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档案开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移交和处置、档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档案监督检查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及时清理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4.强化档案执法普法。落实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依法编制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行使主体、权责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档案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提升档案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档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常规检查与重点抽查、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实现档案行政执法常态化。“十四五”期间开展重点行业、重要领域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档案“八五”普法规划,以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为重点,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加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5.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着重加强对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等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监管。健全“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推动档案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全流程,推进档案业务在线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创新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方式,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行事前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档案业务指导,引导档案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流动人员等人事档案监督管理机制。
  (二)整体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6.提升档案资源质量。全面推行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推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夯实基层档案工作基础,进一步规范乡村、社区、园区建档工作,重点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牧业科技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档案质量,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7.优化馆藏档案结构。规范档案移交进馆和接收工作,细化移交接收流程,明确移交接收要求。制定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建立年度接收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备制度,重要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档案及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专业档案依法有序及时进馆。稳妥做好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类档案的目录及数字化成果移交和接收进馆工作,确保相关档案资料不遗漏不散失。加大档案征集力度,健全档案价值鉴定和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档案。推动档案史志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在档案文献资源共享方面加强合作,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等。
  8.积极拓展档案资源来源。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基本摸清国有档案资源家底。加强反映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等档案收集,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档案收集。建立健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工作机制,特别是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档案工作机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和档案接收、征集、整理工作。
  9.加快档案资源数字化转型。加强全市档案数字资源规划管理,逐步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市、旗区两级档案史志馆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电子档案在档案资源体系中占比大幅提升。
  (三)深入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10.提高档案开放程度。完善各级档案史志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制度,按照“先解密、后审核、再开放”原则,加强档案部门、保密部门和档案形成单位的协同,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解密流程规范,实现档案解密与开放审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档案史志馆定期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全文在线查阅。
  11.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深入挖掘档案资源,及时精准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严格执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利用调度机制。落实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品研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利用服务机制,助力经济发展。切实提升各级档案史志馆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档案利用环境,简化档案利用程序,满足人民群众的档案信息和档案文化需求。推动实现互联网和移动端档案在线查询,促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向农村牧区、社区基层一线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2.加大档案开发力度。围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庆祝活动,通过展览陈列、新媒体传播、档案发布、史料编研、影视制作、公益讲座、文化产品开发等方式,不断推出档案精品力作,持续提升全市档案美誉度和影响力。整合全市红色档案资源,建成红色档案资源数据库,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内在价值,做大做强鄂尔多斯红色档案资源品牌。开展民族团结档案编研工作,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梳理馆藏少数民族档案文献、边疆历史档案文献,加大整理和数字化力度,切实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
  (四)扎实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13.完善档案安全监管机制。推进档案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保密教育,提升档案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实行档案安全检查通报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重视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应对地震、洪水、火灾、失窃、泄密等危及档案安全的突发事件,常态化开展档案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工作监管机制。
  14.加强档案馆库建设与管理。加大对档案馆(室)、后备库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新建或改造。改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档案保管条件,加快档案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更新。完善档案库房内控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日常管理、档案流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推动档案馆(室)实现精细化管理。推进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
  15.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提升档案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和软硬件安全水平,实现系统和信息可管可控。加强对档案信息化软硬件产品适用性验证,引导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领域安全应用。健全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着力提升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实现馆(室)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一用两备”,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异质备份,推进数字档案可信存储,切实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五)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16.建立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主动融入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档案工作全面纳入各地区各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全面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和监督力度。推进档案史志馆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档案信息化能力。加强专用局域网络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满足提升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及备份工作水平需求。
  17.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贯彻落实电子文件归档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相关制度。强化各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着力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在业务流程中嵌入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在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电子文件归档功能,保障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广泛开展,切实推动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大力推进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归档机制,强化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归档功能建设要求,逐步开展其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推进企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从会计系统向管理系统、工程技术系统、科研系统等更广泛领域推广。积极推进发票电子化归档工作。
  18.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内外网和互联网平台,建设适应档案馆(室)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平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优化升级,基本建成符合档案馆(室)业务实际功能要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相适应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推动各级档案史志馆全面建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支持推动市档案史志馆和康巴什区、杭锦旗等旗区档案史志馆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到2025年年底,力争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3家以上、机关高水平数字档案室3家以上、企业数字档案室1家以上。
  19.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主动融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一张网”,扩大“一网查档、异地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更好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群众提供服务。积极参与黄河流域九省区综合档案馆战略合作,加强互动和交流。配合自治区做好黄河档案数据库建设,推动黄河流域九省区档案跨馆查询。
  (六)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
  20.深化党史研究。组织编写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历史(1921—1949)》《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历史(1949—1978)》,逐步编纂出版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党史基本著作。积极开展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专题研究,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21.做好党史资料征编工作。继续抢救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资料,集中征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史资料,做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资料征集工作。抓紧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组织撰写反映党的历史的回忆录,注意征集口述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藏和出版工作。注意征集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现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运用党史资源为地区发展服务。
  22.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统筹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史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党史宣传,普及党史知识。将党史知识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努力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党史文化产品。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史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网络管理。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活动、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史教育进基层,营造关心党史、学习党史、宣传党史的社会氛围。
  23.加强党史资料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党史资料收集、保管、整理工作,建立党史资料库,妥善开发利用各种党史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适应社会需要加大开放力度,更好利用党史档案资源。
  (七)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24.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树立精品意识,妥善处理好编纂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办法,严把地方志成果质量关。制定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编辑责任制,规范地方志产品编纂流程,总结编修经验,创新编纂方式,不断提升编纂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5.全面做好全市三轮志书规划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配合自治区政府做好全市三轮志书规划,系统总结评估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志书编修组织模式、内容体例、质量保障体系等,做好方案论证、篇目设计、队伍培训等准备工作,力争2025年启动全市第三轮修志工作。
  26.深入推进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坚持“依法治鉴、贵在创新、突出特色、打造精品、服务社会”的年鉴发展思路,推动市、旗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争取缩短编纂周期,提高出版时效,配合自治区按时完成全国年鉴评选和精品申报工作,推进年鉴数字化、网络化,不断提升地情宣传推介和服务水平,增强年鉴社会服务功能。
  27.组织编纂专题特色志和苏木乡镇(街道)志。对标国家要求,配合自治区组织编纂《扶贫志》《全面小康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志》等专题志。推选出2个苏木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启动名镇志编修工作。按规定做好《伊克昭盟志》蒙文版出版发行工作。
  28.全力推进方志馆建设。积极推动方志馆建设,优化方志馆功能配置,将方志馆建成集地情资料收藏保护、地情展览展示、地情研究服务、地方文化交流以及爱国主义教育于一体的基地。鼓励各旗区推动方志馆建设,到“十四五”期末,争取实现“一地一馆”格局。
  29.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加强地方志数据资源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的地方志资源共享平台和全文数据库。加强鄂尔多斯地情网的日常维护、信息发布、安全保障等工作,做好鄂尔多斯档案史志馆微官网“方志工作”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
  30.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深入发掘地方志资源,积极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和工作内涵,围绕党和国家利益、经济社会发展、以人民为中心三大主题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十四五”期间,力争编纂出版《伊克昭盟大事记》《鄂尔多斯市大事记》《人物资料汇编》等系列丛书。
  (八)大力推进档案史志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31.完善档案史志科技创新机制。根据档案史志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档案史志科技工作,改进科技项目组织、评价方式,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档案史志科技管理质量。推动项目实施,落实工作责任,跟踪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成。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等作用,搭建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推动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32.提升科研攻关能力。坚持创新与实用并重的科研方向,集中力量打好档案史志工作重大技术攻坚战。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新基建环境下档案工作的升级发展等重大课题组织攻关。针对档案史志业务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电子档案和史志数字资源长期安全保存、档案史志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传统载体档案保护技术、自主可控环境下档案史志数字资源管理等应用研究。
  3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档案史志部门领导能力建设,按照新时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以加强政治能力建设为引领,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推进档案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实施人才强档工程,建立全市档案专业人才专家库。实施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培养更多创新型管理型人才。加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分管档案史志工作负责人和档案史志机构领导干部培训力度,将档案史志业务知识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落实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人才评价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档案专业人员、档案服务企业人员平等参与职称评审权利。注重选树档案史志工作先进典型。
  34.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深化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档案史志人才培养方面学术理论和教育培训交流活动。落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动继续教育形式多样化,完善继续教育学时制度,优化继续教育课程和教材,强化数字课程开发,推进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档案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拓宽档案史志干部遴选、招录渠道,为各级档案史志部门引进专业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史志工作的领导,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档案史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史志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检查考核内容,做到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级档案史志主管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将档案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保证本部门本单位档案史志工作所需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史志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档案史志科研开发领域。
  (三)加强检查评估。市档案史志主管部门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有效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史志工作和加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各级档案史志主管部门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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