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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复
  • 索 引 号
  •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复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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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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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 2015-07-24
概述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复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复
发布时间:2015-07-24 10:00:00      作者:孙海军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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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以(鄂府发〔2015130号)文件正式批复实施《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4-2033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市水保局牵头,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2011年水利普查,我市严重水土流失面积37750平方公里,占总全市总面积的43%2013年,水利部将我市八个旗区全部划分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此,按照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以及《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我市组织编制了《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规划》。《规划》先在系统内部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今年128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了技术评审。在修改完善后,于518,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规划》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科学发展的新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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