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要求,各旗区已完成并公布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同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备案。
2023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7662.616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97.00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745.9783公顷、住宅用地261.0486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703.485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396.142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3248公顷及特殊用地1340.628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