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写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病情调查表(1份)。
3、2寸红底照片4张贴到表格上。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5、用人单位出具无异议的公示证明的正式公文及要求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正式公文。(具体程序为:①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因病鉴定或非因工伤残鉴定书面申请;②用人单位对职工资料进行初审后,在本单位合适位置将申请者情况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无异议证明;③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人非因工鉴定的正式文件。)(没有单位或下岗职工不需要提供)。(1份)
6、被鉴定人本人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系统完整病历材料(精神病、抑郁症、癫痫病患者需提供2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资料)及诊断证明,并加盖医院的公章和骑缝章,同时提供医院住院费用结算单及明细复印件。
7、有残疾证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8、垂直管理单位职工需提供在鄂尔多斯市参加养老保险的证明。
联系电话:8586156
温馨提示:
1、职工就同一病种申请因病鉴定的时间必须间隔一年以上。
2、以上资料一经提交概不负责复印和退还,请鉴定职工自己留好备份。
3、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正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