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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18-09-14 14:48:07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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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劳动者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哪些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有什么好处?

劳动争议处理着重调解。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苏木、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经调解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调解协议。其中,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仲裁管辖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说明的是,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程序直接申请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案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制作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的好处:一是节约时间,能够快速解决争议;二是节约维权成本;三是程序简便;四是最大限度的降低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性,不伤和气;五是节约仲裁和诉讼资源。

3、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可以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4、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长?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超过一年时效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申请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资料:(1)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被申请人登记资料,其中被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到证、调动表等)、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有加班费请求的,应列明加班时间、加班天数或小时数、加班费具体金额。

    集体争议除需提交上述资料外,申请人还需推荐3-5名仲裁代表人,并提交仲裁代表人名单以及全体申请人的签名表。其中属于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用人单位申请仲裁需提供:(1)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4)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6、仲裁申请书应填写哪些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7、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程序?

1)申请仲裁。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审查立案。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机构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同时,仲裁机构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4)仲裁调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5)仲裁裁决。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不服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其他裁决不服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仲裁调解书、裁决书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8、申请仲裁的费用是多少?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9、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仲裁员申请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10、劳动争议仲裁对举证责任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1)一般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关于加班费举证责任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11、当事人不能按规定充分举证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12、仲裁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仲裁庭不予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提出,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对此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后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13、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形式要求?

    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供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准后,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制品,否则,将影响证据的效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当事人应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应提供证据的复印件交仲裁庭存档。

14、什么是终局裁决?对于终局裁决有哪些救济途径?

    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5、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哪些风险?

1)仲裁主体不当的风险。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主体不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明确、具体、完整的请求事项。仲裁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风险。

3)逾期增加、变更请求事项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事项或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另案处理。

4)错误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实事求是,不得做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授权不明的风险。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为特别授权;没有注明的,委托代理人就上述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风险。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7)提供不准确送达地址的风险。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明确,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供准确的地址;逾期未提供或者重新提供的地址仍然无法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因申请人不能提供对方当事人的准确地址而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8)不遵守仲裁庭纪律的风险。仲裁参与人在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过程中有妨害仲裁行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退庭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拒收、拒签仲裁文书的风险。当事人拒收、拒签仲裁文书,不妨碍仲裁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但可能影响当事人上诉权及其它权利的行使。

10)不按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风险。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的,应当于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前应到仲裁委员会复印《送达回证》,否则将承担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

11)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逾期不申请的,将承担不予执行的风险。

    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应提供《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回证》及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或被执行财产的确切线索,否则将承担不予执行或执行可能被中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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