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宣传部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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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宣传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市委宣传部为市委直属机构,是我市意识形态工作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对外宣传;新闻出版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社会舆论引导与舆情监管;推动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文化事业建设;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加强对新闻出版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确保宣传导向正确;制定并组织实施各个时期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做好突发事件与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和发行工作;指导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工作。

2.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市思想政治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围绕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在全市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做好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典型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加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开展好全市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

3.组织协调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并指导实施;推动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推进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和落实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立项论证,负责全市文化产业项目的评审、申报,指导文化产业项目的宣传推介;监督管理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检查、监督全市文化艺术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及文化市场法规;掌握全市文艺界的创作倾向和思想动态;审查市内重点剧目、重要文艺演出及出国演出剧(节)目;规划、组织全市文艺精品工程创作及市内重大政治性、纪念性文艺活动。

4.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按要求为市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指导基层讲堂建设和理论宣讲工作;指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市、旗(区)委党校的理论教育情况,加强理论队伍建设。

5.规划和部署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协调全市各涉外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对我市的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对外宣传报道意见;承担并完成中央外宣办、自治区外宣办下达的各项对外宣传任务,承办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全市新闻发布管理、新闻发言人的备案、培训、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

7.主管全市互联网信息内容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市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全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任务;牵头处置互联网内容突发事件任务;网络舆情的监看发现、综合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和处置建议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干部科、对外宣传科、新闻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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