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5 16:47
来源: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残疾人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做贡献。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工作;就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机关的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承担与残疾人的联系,调查残疾人基本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协调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指导基层残联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有关残疾人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和督导,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承办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援助;就无障碍设施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教育就业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计划;协调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负责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和扶贫;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四)宣传文体部:制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开展全市残疾人文化活动;培育选拔残疾人运动员和文艺人才,选送参加有关比赛和活动。
(五)康复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对象的普查、监测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和服务;对全市康复医疗、康复训练效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开展残疾预防宣传,组织有关学术交流。
(六)基金部: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负责联络、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为残疾人事业的捐赠。
2、二级单位
(一)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掌握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相关工作;收缴、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导旗区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开展盲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技术交流服务;宣传防盲致盲科普知识;组织实施白内障手术患者筛查、眼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产品转介和使用辅导服务;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评估适配、产品研发、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居家无障碍改造、居家辅具组合适配、咨询转介、知识宣传、维护维修、回收租借等服务工作;接收国内外相关捐赠。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般行政运行费用与上年比较没有变化,项目资金增加,年初数增长,是由于残疾人保障金纳入一般预算支出,增加为项目支出。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由于有上级专项拨款,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283.06万元,支出总计2,283.0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67.15万元,增长87.8%;支出增加1,067.15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由于残疾人保障金纳入一般预算支出,增加为项目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96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28万元,占52.2%;其他收入938.14万元,占47.8%。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8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2万元,占28.6%;项目支出1,343.92万元,占71.4%;(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52.28万元,支出总计1,252.2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19.77万元,增长34.3%;支出增加319.77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由于有上级专项拨款,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3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8万元,占38.8%;项目支出631.4万元,占61.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补发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45.25万元,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减少3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会精简经费,支出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三公经费,2016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是由于“十个全覆盖”工程,为下乡干部进行燃油补贴,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用于由于“十个全覆盖”工程,为下乡干部进行燃油补贴,导致三公经费增加。车均运维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十个全覆盖”工程,车均运维费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5万元,比2015年减少-39.49万元,降低-46.6%。主要原因是:我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政策,精简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37万元,比2015年增加108.3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凡是持有残疾人证适配80%的各项辅具,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用品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我们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残联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我市残疾人工作的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落实重度残疾人补贴。完成全市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市级补贴共计3228万元,惠及残疾人25024人(补贴重度残疾人21022人,其中城镇4070人,农村16952人;补贴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4002人,其中城镇679人,农村3323人)。
二是深入落实白内障手术补贴。2016年,市财政拨付全市实施白内障手术补贴资金90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各指定医院完成白内障手术1002例,市残联根据各医院完成白内障手术例数按比例下拨了手术补贴资金。
三是强化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落实工作。2016年,除了深入落实自治区残联关于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补贴之外,市本级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共计373万元,惠及947名专职委员,每人每月发放600元。
四是为了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工作。2016年拨付内蒙古残疾人田径训练基地50万元,主要用于基地租赁、运动员食宿、训练经费等补贴。体育建设示范社区补助经费6万元,拨付康巴什新区(滨河街道宁馨社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菅雨洁    联系电话:0477-8581525
附件: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6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xls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