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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8月12日)
发布时间:2024-08-12 11:44:00      作者: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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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第十五7件,目前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0件,未办结1件。 

  截至2024年812日,已办理案件共十五批163件,其中目前已办结107件,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51件。 


受理
编号
问题基
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
1 D2EE2024860143 鄂托克旗乌兰镇新宇华府小区西南门,鄂托克旗第五幼儿园对面养猪棚,养殖产生的粪便异味扰民。 鄂托克旗 大气-异味,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新宇华府小区西南门、鄂托克旗第五幼儿园对面,属乌兰镇乌兰新村地界,地处城乡结合部。该村4户村民在此区域(属自家承包的土地)长期从事种植养殖活动,目前共养殖生猪367头。历年来,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增收致富与周边城镇居民宜居宜学的矛盾,乌兰镇人民政府通过沙土覆盖、粪污清运、环境整治等措施积极处理猪粪异味问题,但因猪粪作为有机肥料具有较高利用价值,村民自行处理的积极性不高,加之夏季高温等因素,导致猪粪异味扩散。
2024年以来,为彻底解决生猪养殖异味问题,经乌兰镇人民政府与4户村民多次协商,在2024年6月17日签订协议,约定每户村民在猪圈旁安装1个防渗漏玻璃钢储污罐,将猪粪及养殖产生的污水全部入罐,最大程度降低异味逸散。实地勘查时发现,4户生猪养殖户棚圈周边有农田约20亩、其他棚圈和住宅16处,如动工安装储污罐会破坏现有农作物及建筑物。为保护农田和周边建筑物,减少经济损失,决定在秋收完成后从现有耕地上进场安装防渗漏玻璃钢储污罐。
属实 一是在4户生猪养殖户安装完成储污罐前,由乌兰镇人民政府督促村民每日打扫棚圈、喷洒消毒水,乌兰镇人民政府每日清运粪便,防止猪粪异味逸散。二是全面摸排城乡结合部生猪养殖情况,督促养殖户每日清理养殖区域,动员城乡结合部其他生猪养殖户购买储污罐,做到粪污入罐,杜绝猪粪露天堆放、养殖区长期不消杀等问题。 未办结
2 D2EE2024860144 杭锦旗锡尼镇西转盘往北(S215线入口往北,黑色铁牌子往西三、四公里处东南方向),自2018年以来,违规开荒种地160多亩,破坏了草场。 杭锦旗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杭锦旗锡尼镇巴音布拉格嘎查,地块总面积14.45公顷(216.75亩),涉及2块宗地。其中,宗地一面积5.68公顷(85.2亩),2015年进行耕地确权,并于2018年8月向额某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宗地二权属人是额某儿子达某,面积8.77公顷(131.55亩),于2015年进行耕地上图入库登记,因存在权属纠纷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套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宗地二涉及水浇地8.47公顷(127.05亩)、农村道路0.08公顷(1.2亩)、其他草地0.22公顷(3.3亩),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经核实,宗地一、宗地二目前的耕种范围与耕地确权数据、基本农田数据重合,不存在违规开荒种地、破坏草场的情况。 不属实 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法律意识。二是按照《杭锦旗草牧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加强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和查处破坏林草资源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一体化机制,形成整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合力。 已办结
3 D2EE2024860145 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杨家壕村与乌兰提格村、耿家壕村交界处(五社最西面)禁牧区上的两个大型风力发电机,运行时产生噪音,影响附近1公里范围内的的居民生活。 伊金霍洛旗 噪音-其他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杨家壕村五社,现场有大型风力发电机2台(F4机位、F3机位),系伊金霍洛旗智慧综合能源200MW风电示范项目,风机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住宅。该项目于2022年1月29日核准备案,2022年6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12月10日建成,2023年8月2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7月27日,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F4、F3风机周围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居民区房屋)为测点,测试风电场环境噪声,所有测点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责成苏布尔嘎镇会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及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检测风机噪声,确保设备健康稳定运行。 已办结
4 D2EE2024860146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阿吉奈公园北门(紧挨着伊旗的劳务市场),平房区部分居民冬天取暖采用煤炭、柴火等方式,产生空气污染。 伊金霍洛旗 大气-其他(空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阿吉奈公园北门对面的平房区,属于拆迁片区,未实现集中供暖。目前还有4户独院未拆迁,其中2户居民采用电炉取暖,2户居民采用烧煤烧柴取暖,供暖季会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责成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7日无偿为以烧煤烧柴取暖的居民提供2台电暖气,可满足居民采暖需求,保障居民温暖过冬,同时鉴于该片区已列入拆迁范围,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加大与居民的沟通协商力度,尽早推动搬迁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做好其余未纳入集中供暖区域居民的引导工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 已办结
5 D2EE2024860147 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广生村四社(北面),约200亩林草地被破坏,用来建造房子、温室大棚、鱼塘、打机井等。 伊金霍洛旗 生态-毁林毁草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为牧牧业有限公司所经营的设施农业项目,位于光生村。2012年9月25日,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弘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伊发改字〔2012〕467号),当时手续办理主体为鄂尔多斯市弘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3月13日变更为和牧牧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现有房子2处,总占地面积7.75亩,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途为生产生活用房;温室大棚12栋,总占地面积57.9亩,土地性质为水浇地(普通耕地),符合《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鱼塘3处,总占地面积25.8亩,土地性质为坑塘水面;机井13眼,用于农田灌溉。以上各类建筑物实际占地总面积为91.45亩,均属于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审批内容,建设成果与地类性质相匹配,所涉及13眼机电井均为合法取水井。 不属实 伊金霍洛旗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加强用地审批政策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坚决防范出现毁林毁草和违法用地行为。 已办结
6 D2EE2024860148 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杨家塔社入口处(暖水乡至那日松镇水泥路边)有人在集体农耕地私自打井卖水。 准格尔旗 -地下水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杨家塔社入口处位于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该村的通村公路两侧各有一眼大口井,由杨家塔社村民宋某某和赵某于上世纪末建设,用于灌溉50亩农田,年取水量约0.9万立方米。2022年3月21日,准格尔旗水利局颁发昌汉素村农业灌溉取水许可证(许可证号:D150622G2022—0129),有效期至2027年3月21日,许可年总取水量27.042万立方米,上述两眼大口井在农业灌溉取水许可证许可范围内。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两眼大口井所在区域地类属性均为坑塘水面,井周边区域地类属性为天然牧草地和旱地,不存在占用集体农耕地私自打井的情况。经调查走访,因2024年7月中旬准格尔旗持续高温干旱,偶有拉水车在此取水,主要用于林木灌溉和道路抑尘洒水。宋某某和赵某对每车水收费20元至3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泵运行产生的电费。自2024年8月进入汛期以来,准格尔旗降水量增加,该现象已经不存在。
部分属实 准格尔旗水利局、暖水乡人民政府对宋某某和赵某就之前售水行为批评教育,并向现场群众宣传普及取用水法规知识,要求当事人签订合法取用水承诺书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当事人依法取用水。 已办结
7 D2EE2024860149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特拉沟门村改建新厕所后未拆除旧旱厕,存在异味问题。 准格尔旗 大气-异味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西南部特拉沟门村,地处梁峁干旱区,全村共1087户、2377人。2018年实施农村“户改厕”以来,共改厕263户(其中改旱厕103户、改水厕160户),拆除旱厕93户,未拆除170户(多户并用旱厕10处、改水厕未拆除160户)。现场核查发现,该村因自来水供水管线长,经常出现故障,导致自来水供应持续性、稳定性不足,水厕不能完全正常使用,群众普遍反映需保留旱厕。进入夏季,高温天气下清理不及时的旱厕有异味产生。 属实 一是责成沙圪堵镇人民政府加大对特拉沟门村进村入户自来水管线的管护维修力度,保障自来水稳定供应,提高水厕使用率。二是责成沙圪堵镇人民政府加大对特拉沟门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动员农户通过封闭发酵农家肥、化粪池覆土阻止挥发、及时清理化粪池等方式,降低异味挥发。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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