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第十批15件,目前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0件,未办结6件。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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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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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基
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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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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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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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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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追究情况 |
1 | D2EE2024810099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杨场湾村,35公里处运煤专线(达电PVC运煤专线)限高架北面大院子西墙附近,约6-7亩的耕地上堆有建筑垃圾。此外,大院子旁边往来车辆造成扬尘污染。 | 达拉特旗 | 土壤-建筑垃圾,大气-扬尘 | (1)关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杨场湾村,35公里处运煤专线(达电PVC运煤专线)限高架北面大院子西墙附近,约6—7亩的耕地上堆有建筑垃圾”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树林召镇杨场湾村应为树林召镇关碾房村羊场湾社。经对运煤专线关碾房村羊场湾社段全范围排查,该区域共涉及限高架3座,均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堆存建筑垃圾情况。现场零星发现少量生活垃圾,已责成树林召镇人民政府立即清理转运垃圾。 (2)关于“大院子旁边往来车辆造成扬尘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运煤专线始建于2005年,全长约6.5公里,东至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西门、西至达拉特电厂厂区,沿路途经树林召村大华尖、关碾房村羊场湾2个社,已全线完成硬化和沿线环境整治工作,但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 |
部分属实 | 一是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进出厂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限速装置、苫盖篷布、底盘和轮胎清洗、厂区洒水降尘等工作要求,同时加强运煤专线道路清扫保洁和公路及沿线基础设施日常检查、保养,增加运煤专线及城市出入路口、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日常清扫和洒水抑尘频次,切实降低道路扬尘。二是持续做好运煤专线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 | D2EE2024810100 | 乌审旗图克镇呼吉尔特村母杜柴登煤矿私自将图克镇呼吉尔特1000亩草场划分为滞洪区,从2019开始将煤矿疏干水排入滞洪区,破坏草地植被,至今未恢复生态。 | 乌审旗 | 生态-矿山开发,水-矿业废水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区域属于图克镇呼吉尔特蓄滞洪区河湖岸线范围。呼吉尔特蓄滞洪区是多年来防汛、抗洪、排涝产生的天然湖泊,属于图克镇呼吉尔特村集体所有,未将该区域草牧场承包确权到户,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也登记为村集体所有。2021年12月9日,《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道和湖泊管理范围的通告》(乌政发〔2021〕24号)中明确该湖泊划定管理范围。目前,蓄滞洪区水面在河湖岸线范围之内,现场未发现草地植被破坏的情形。 经调查,母杜柴登煤矿设计规模为年开采原煤600万吨,配套建设同等规模洗煤厂,于2010年7月15日获得原环境保护部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9月22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煤矿矿井疏干水预处理站于2014年4月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为480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的水质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并送至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项目处理后回用于化工项目生产。为进一步提升矿井水深度处理能力,该公司配套建设处理能力1800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深度水处理站,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限值要求。为解决矿井水应急存储及综合利用问题,该煤矿于2018年11月建成5座蓄水量为104万立方米的中转缓存(应急)池,防渗措施为土工防渗膜+混凝土防渗措施。2020年起,由于地质原因和井下开采工作面扩大,母杜柴登煤矿的矿井涌水量较往年增加,遇化工项目停产检修期间,深度处理后的矿井水无法全部综合利用,中转缓存(应急)池储水液位过高。为避免发生安全隐患,煤矿将深度处理后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的矿井疏干水通过应急管线阶段性向呼吉尔特蓄洪区应急排水。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程度,有效解决在应急情况下矿井水统筹调配问题,一是全力推进大水网建设,乌审旗大水网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实现地表水、矿井疏干水管网互连互通,水源联调联供。目前,配套项目图克项目区高位蓄水池,母杜柴登煤矿、门克庆煤矿至图克项目区输水管网及中煤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厂项目建设已经启动,项目建成后可全面提高矿井水的处理能力和丰枯调节能力,保障全旗煤矿矿井水全部综合利用。二是多渠道配置矿井水,优先配置矿井水用于工业生产,已为正在建设的宝丰26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聚氰胺等项目配置了矿井水,上述项目预计于2024年至2026年逐步建成,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快编制实施相关方案,乌审旗人民政府已委托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乌审旗矿井水排放控制与生态保护综合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力争在满足煤矿、化工企业生产用水的前提下,通过农业灌溉、河湖生态补水、城镇绿化用水等方式,最终实现矿井水多途径综合利用。 | 已办结 | 无 |
3 | D2EE2024810101 |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水岸新城淳园北面工地施工噪声及粉尘污染严重。 | 伊金霍洛旗 | 噪音-建筑施工噪音,大气-扬尘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工地系鄂尔多斯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鸿瑞万达盛世中心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8月24日立项(原名称为鸿瑞万泰大厦项目),2013年至2014年间完成基础筏板混凝土施工。2023年12月,鄂尔多斯市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调整,需破碎拆除原有筏板基础。在近期破碎拆除过程中,未采取相应的防尘降噪隔音措施,产生噪音和扬尘污染。 | 属实 | 2024年8月1日,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防尘降噪隔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点至14点)和夜间(22点至次日6点)必须停止施工,同时安排伊金霍洛旗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从严控制施工噪声和粉尘。 | 已办结 | 无 |
4 | D2EE2024810102 |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凯达煤矿开采导致羊市塔村纳林塔社东北大约千亩土地塌陷,村民怀疑开采污染了村里的饮用水井。 | 准格尔旗 | 生态-矿山开发,水-地下水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凯达煤矿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煤矿(下称凯达煤矿),位于纳日松镇羊市塔村纳林塔社,井田面积45.7486平方公里,产能为150万吨/年,2008年正式投产,属合法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 (1)关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凯达煤矿开采导致羊市塔村纳林塔社东北大约千亩土地塌陷”问题调查情况。纳林塔社4200亩土地全部在凯达煤矿井田范围内,全社共有35户133人。按照开采计划,已清点丈量土地面积1630亩,形成塌陷约800亩,32户124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已兑付补偿款并完成搬迁,剩余3户9人因内部财产纠纷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目前9人均不在纳林塔社内居住,剩余未清点丈量土地面积2570亩,未来5年无开采计划。 (2)关于“村民怀疑开采污染了村里的饮用水井”问题调查情况。采空区范围内无在用饮用水井。现场调阅2024年6月28日内蒙古水天一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凯达煤矿地下水自行检测报告,位于凯达煤矿工业广场的1#监测井和位于煤厂南侧2#监测井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以上2眼监测井均位于开采区外。准格尔旗疾控部门于2024年8月1日对采空区范围外地下水流方向的下游两口在用水井采样,预计2024年8月15日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纳日松镇人民政府、准格尔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准格尔旗矿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办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加快补偿工作进度。二是责成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矿区事业发展中心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地质环境治理。 | 未办结 | 无 |
5 | D2EE2024810103 |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特拉沟门村前塔社建设造砖厂、养殖场破坏前塔社学校(一片空房)边20多亩耕地、50亩林地;流水坝北面建设养殖场、餐厅破坏10亩林地和耕地。 | 准格尔旗 |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 (1)关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特拉沟门村前塔社建设造砖厂、养殖场破坏前塔社学校(一片空房)边20多亩耕地、50亩林地”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造砖厂、养殖场位于沙圪堵镇特拉沟门村前塔社,为特拉沟门村村民蔺某某分别于2011年、2013年建成的粘土砖厂和养殖棚圈。粘土砖厂于2013年停产,2021年12月将主窑体拆除,现该区域自然恢复为草原植被,养殖棚圈还在使用中。 该粘土砖厂和养殖棚圈共占地47.09亩,依据准格尔旗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其中村庄用地0.29亩、旱地17.32亩、天然牧草地27.66亩、其他林地1.82亩(2020年前林业和草原局按林保数据管理林地,该1.82亩林地不在管理范围内)。上述用地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2)关于“流水坝北面建设养殖场、餐厅破坏10亩林地和耕地”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场、餐厅位于沙圪堵镇特拉沟门村前塔社,为2022年准格尔旗丰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养殖场和餐厅,共占地18.53亩。依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其中旱地2.91亩、农村道路0.29亩、农村宅基地11.84亩、其他草地3.12亩、设施农用地0.37亩。上述用地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责成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沙圪堵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上述违法用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依据查处结果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此类违法用地行为。 | 未办结 | 无 |
6 | D2EE2024810104 | 东胜区罕台镇敖包沟煤炭集装站(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公司),在没有煤棚的情况下采用露天装车,造成扬尘污染。 | 东胜区 | 大气-扬尘,大气-其他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东胜区罕台镇敖包沟煤炭集装站(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公司)为鄂尔多斯市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东胜煤炭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查干布拉格村张家渠社境内,于2018年3月取得《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东胜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储煤场全封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鄂环评字〔2018〕36号),于2019年12月建成1座1.8万平方米全封闭式储煤棚并投入使用。经现场核查,煤炭装卸作业均在储煤棚内,不存在露天装车现象,未造成扬尘污染。 | 不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区能源局要求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加大洒水抑尘力度,防止扬尘污染,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 | 已办结 | 无 |
7 | D2EE2024810105 |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中石化华北局第二采气厂J30P24井、J306P23井,存在违规取用水问题。 | 鄂托克旗 | 水-其他(违规取用水)、其他污染 |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中石化华北局第二采气厂J30P24井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赛罕塔拉嘎查,建设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该天然气井于2024年4月1日取得项目审批通知书,6月5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经现场核查,该天然气井正在施工建设,施工期所需生产、生活临时取水水源为所在草场承包户的人畜饮水井。自6月5日开工建设以来已累计取水2560立方米。J306P23天然气井尚未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手续,未开工建设,不存在违规取用水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鄂托克旗水利局联合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乌兰镇人民政府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取用水行为,并已现场拆除取水设施。二是针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违规取用水行为,鄂托克旗水利局已移交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区域内天然气井施工期间取用水情况,严格日常监管,预防发生违规取用水行为。 | 未办结 | 无 |
8 | D2EE2024810106 | 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营沙墕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存在火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距离火点不到30米)。 | 准格尔旗 | 大气-其他,生态-矿山开发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营沙墕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为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哈达煤矿。该煤矿生产规模为210万吨/年,属合法正常生产煤矿,目前共有五个采区,其中投诉人所反映的三采区自2024年1月5日开采结束后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火点位于三采区南部到界端帮,距离乌兰哈达三采区井田火点30米范围内有1处房屋,建筑面积58.4平方米,长期无人居住且破损严重。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乌兰哈达村民委员会、乌兰哈达煤矿征拆工作组曾多次协调,房屋所有者均以补偿标准低为由拒绝搬迁。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南部与宏测煤矿相邻处原房柱式老空区遗煤因自燃而冒烟,煤矿已多次采取黄土覆盖方式治理,但治理效果不理想,现场仍有冒烟现象。 | 属实 | 一是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督促乌兰哈达煤矿科学制定治理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治理措施,加快推进冒烟点治理工作。二是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乌兰哈达村民委员会、乌兰哈达煤矿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工作,加快推进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内未搬迁房屋征拆工作。 | 未办结 | 无 |
9 | D2EE2024810107 | 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树林召村德胜功社,达拉特旗水电局建设变电站、养殖场破坏林地180亩(现林地归属国资委)。水利林场开垦林地种植玉米、经济林破坏林地500余亩(现林地归属广汇水务投资公司)。 | 达拉特旗 |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null)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树林召村德胜功社。1982年3月,原达拉特旗水利电力局与原树林召乡人民政府、德胜功村及德胜功社签订协议,将德胜功社北部的1404.2亩荒沙丘地划归原水利电力局和原水利林场长期使用。1993年5月,达拉特旗水利局、原水利林场申办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籍字第08号编号000109),用地面积954.9亩(实测面积911.3亩),用途为造林、育苗。 (1)关于“达拉特旗水电局建设变电站、养殖场破坏林地180亩(现林地归属国资委)”问题调查情况。1998年,为解决地区电力供需关系矛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原伊克昭盟电业局选定上述土地中139.5亩土地作为变电站建设区域(即投诉人反映的180亩土地)。2001年2月,原伊克昭盟电业局与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土地征用面积为51.8亩),变电站实际用地面积为51.8亩;针对87.7亩预留用地,2002年尹某与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协议,承包期30年。尹某所承包87.7亩土地用于建设养殖场,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占地29.6亩、耕地占地58.1亩。经对比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一张图,上述地块均为非林地;经比对国土“三调”数据,变电站地块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养殖场地块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故不存在破坏180亩林地建设变电站、养殖场情况。 (2)关于“水利林场开垦林地种植玉米、经济林破坏林地500余亩(现林地归属广汇水务投资公司)”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1995年10月,达拉特旗水利局、原水利科技综合服务站与原树林召乡人民政府、德胜功村及德胜功社签订《土地规划使用的补充协议》,约定“划归水利局使用的土地在造林、育苗基础上可以进行综合经营、多方发展与建设”。为解决林场编外人员及护林员工资发放难等问题,林场将部分荒沙地改造为耕地,承包给护林员抵顶工资。1996年机构改革后,编外人员工资可正常发放,部分耕地按照程序收回。为避免耕地闲置撂荒,由8户农户自愿承包经营耕地(均有承包协议)。2017年4月,按照《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16年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达政发〔2016〕57号),将除变电站、养殖场外771.8亩林场土地全部划拨至达拉特旗所属国有企业达拉特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现林场范围内共有耕地258亩,经核对,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39亩、一般耕地19亩。经比对国土“三调”数据,2020年、2021年、2022年林场范围内林地面积分别为330亩、387亩、435亩,林地面积呈递增趋势,故不存在开垦500余亩林地种植玉米、经济林问题。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树林召镇人民政府、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稳妥调解与周边农牧民矛盾纠纷,待2025年林场内耕地承包期满全部收回后,优先交由德胜功社社员承包经营,并在林场日常管护和苗木补植过程中就近雇用当地村民,促进农牧民增收。二是严守耕地红线,防止林场内现有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三是常态化推进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 已办结 | 无 |
10 | D2EE2024810108 | 从2023年7月份起,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丽都水岸小区臭味扰民严重(晚上0点到早上5点左右),影响居民生活,政府近期排查,初步判定污水管道堵塞,暂未解决。 | 伊金霍洛旗 | 大气-异味,大气-其他 |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全面排查丽都水岸小区周边污水管网,未发现该区域污水管网存在堵塞情况,并实地走访排查周边垃圾集中区域,发现有居民经常在夜间焚烧垃圾,焚烧产生气体烟雾散播范围较大且味道刺鼻难闻。伊金霍洛旗生态环境分局已现场制止居民的不当行为,并说明焚烧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危害和需要承担的后果。 | 部分属实 | 针对上述问题,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对阿勒腾席热镇周边居民焚烧垃圾行为的管理,采取增设监控、监测设备等措施24小时实时管控,并增设垃圾收集设施,及时转运暂存垃圾,杜绝私自焚烧垃圾行为。同时责成伊金霍洛旗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和丽都水岸物业公司,清洗小区周边市政污水管道和小区内污水管道。 | 已办结 | 无 |
11 | D2EE2024810109 | 1.康巴什区哈巴格希街道新北社区东方斓郡小区近一个多月以来连续24小时施工,产生噪音污染。2.小区外东南侧,施工车辆入口处、活动板房旁,部分草坪植被遭到施工方破坏。 | 康巴什区 | 噪音-建筑施工噪音,生态-毁林毁草 | 经调查,东方斓郡三期二标段项目由内蒙古正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位于康巴什区青春山路以东、哈达街以南、团结路以西、甘德尔街以北区域。该项目无夜间施工情况,但因沟槽地势较低,地下水位高,有大量涌水,按照《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需使用水泵24小时不间断降水,产生一定噪声。施工企业于2024年7月21日和7月29日分别将施工情况向周边小区居民公示,并于2024年7月24日向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口头报备。 2024年8月1日,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检验有限公司进行噪声检测,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限值内。施工期间,该企业在小区外东南侧堆放建筑材料、活动板房,压占草坪植被,造成草坪植被破坏。 |
部分属实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已督促企业将距离居民楼较近的水泵从基坑上口移位到基坑内,降低噪声影响。责成施工企业清理小区外东南侧堆放的建筑材料和活动板房,并恢复植被,现已全部完成。 | 已办结 | 无 |
12 | D2EE2024810110 | 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巴音希利嘎查巴音希利二队书敖包公路右侧堆放污泥,占地九百平米左右,高10米左右,有异味。 | 乌审旗 | 土壤-工业固废,大气-异味 |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为内蒙古宇红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废弃土坑生态修复项目复垦区2号废弃沙坑,该项目于2021年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2023年7月开始建设,从2024年4月起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将钻井岩屑经微生物发酵工艺处理后,转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即投诉人反映的污泥),用于乌兰陶勒盖镇巴音希利嘎查书敖包附近2号废弃沙坑生态修复治理。 经现场调查,2号废弃沙坑生态修复治理区批复面积为2.42公顷,平均深度约6.5米。内蒙古宇红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委托内蒙古亚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检测该治理区无组织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经现场核查发现2号废弃沙坑生态修复治理区现场仍能闻到轻微异味,目前该治理区已到覆场阶段,覆土封场后异味可以消除。 |
部分属实 | 一是督促企业加快生态修复治理,于2024年12月底完成覆场工作,并恢复植被。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生态治理项目管理,严厉打击生态治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做好周边居住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 | 未办结 | 无 |
13 | D2EE2024810111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陆合天然气公司的输气管道施工时,泥浆排到了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三队长庆天然气第二处理厂南门口60米处的草地上,破坏10亩草地,并有6平米的坑未填埋。 | 乌审旗 | 生态-毁林毁草 | 经核查,内蒙古陆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配套输气管线项目起点位于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南门口,该项目已取得《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乌自然字第2024-2号)和《临时占用草原行政许可决定》(乌林草资许准〔2024〕2号),于2024年4月29日开始建设,施工期间因抽水泵和输送水带出现故障导致泥水混合物漏出,淹没约100平米草场。该公司已于2024年5月24日委托第三方对泥水混合物检测,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对牧民草场三处过水点进行土壤检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限值要求,现场调查时草原植被长势良好。 投诉人反映的6平米坑为该项目施工穿管钻进过程中的施工作业坑,位于批复的临时用地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临时用地期满后需按时填埋并恢复草原植被。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按时填埋土坑和恢复植被,同时向周边农牧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4 | D2EE2024810112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美力坚科技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料掩埋于厂区西门至三期厂房以南的沙地上。 | 鄂托克旗 | 土壤-工业固废 | 内蒙古美力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蒙西产业园。该公司设计规模为年产40.5万吨染料和有机颜料中间体项目,分别为一期年产8万吨精萘、年产6万吨2-萘酚、年产2万吨2,3酸项目;二期年产3.315万吨纸张、木材着色剂及配套中间体项目;三期年产2.84万吨烷基苯胺项目。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一期项目于2024年7月24日停车检修至今,二期项目正在逐步开始停车检修,三期项目于2024年6月26日停车检修至今。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有蒸馏残渣、精馏残渣、废包装物、废矿物油、压滤滤渣、一般固体废物有硫酸钠盐。通过调阅生产台账、固废处置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2024年1—7月,共产生一般固废8881.06吨,合法合规处置7391.95吨,暂存2857.36吨(含原有库存);共产生危废367.43吨,合法合规处置242.49吨,暂存156.05吨(含原有库存)。 经现场组织对该公司厂区西门至三期厂房以南长127米、宽72米的空地挖掘调查,共挖掘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十五个点位,挖掘深度为0.5米—2.5米,从东至西挖掘长度为127米、宽度为1米、深度为1.5米—2米深沟,未发现有掩埋工业废料的现象。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持续加强一般固废、危废处置日常监管力度,切实杜绝违规倾倒一般固废、危废行为发生。二是持续加强对违规倾倒一般固废、危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企业日常宣传引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已办结 | 无 |
15 | X2EE2024810007 | 1.2010年,神伊煤矿(原小柳塔煤矿)破坏2600亩林地、草牧场和耕地,煤矿开采完未回填复垦(采坑位于乌兰木伦新村与乌兰木伦煤矿之间河道内);2.2020年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征用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178.15亩林地建设管道,施工完成后生态恢复效果较差(北通物流站到柳塔矿中间路上路东);3.神东柳塔煤矿采煤造成土地塌陷,破坏植被和道路(柳塔矿南去淖尔壕村水泥路两岔路去往旅游专线方向,往前二三百米路东松树地周边);4.乌兰木伦村六社村民未经批准擅自打井取水(旧煤管站东,大排土场下面集装箱处)。 | 伊金霍洛旗 |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矿山开发 | (1)关于“2010年,神伊煤矿(原小柳塔煤矿)破坏2600亩林地、草牧场和耕地,煤矿开采完未回填复垦(采坑位于乌兰木伦新村与乌兰木伦煤矿之间河道内)”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神伊煤矿为鄂尔多斯市神伊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原小柳塔煤矿),位于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成立于1993年5月。2010年该煤矿与乌兰木伦村民委员会签订《小柳塔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征用乌兰木伦六社土地与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征用村集体土地2687.65亩,实际开采面积1026亩,外排土场占地面积928.9亩,剩余732.75亩未开采,开采范围内不涉及耕地,占用的林草地已全部获得批复。2010—2021年,神伊煤矿共审批临时用地1748.73亩(含开采区和排土场),涉及林草地均已取得审批,不涉及耕地,其中已转为建设用地面积180.38亩。2018年4月2日,神伊煤矿完成外排土场复垦并通过验收还地928.9亩,2021年12月31日,神伊煤矿完成采区复垦并通过验收还地230.4亩,累计复垦并验收还地1159.3亩,剩余409.05亩正在复垦。 (2)关于“2020年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征用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178.15亩林地建设管道,施工完成后生态恢复效果较差(北通物流站到柳塔矿中间路上路东)”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建设管道为2019年11月13日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公司立项的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水管网工程,位于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2020年5月8日,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公司与乌兰木伦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使用乌兰木伦村六社178.15亩林地,并于同年取得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期限2年。该项目于2020年6月10日委托鄂尔多斯市巨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建设,2021年11月25日建设完毕。该项目管线施工完成后,由鄂尔多斯市巨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恢复施工区域植被,其中北通物流站至柳塔煤矿中间位置路东区域为宜林地,种植种类为麦子、柠条、苜蓿、格桑花等。经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审查验收,该项目绿化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好,工程植物成活覆盖率为100%。2021年11月,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公司共同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目前,已恢复的植被由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佰辰煤炭有限公司养护。由于今年天气干旱、土质沙化严重,导致出现植被缺水等现象,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督促圣圆能源集团加强植被管理与养护,提高生态恢复效果和植被的成活率。 (3)关于“神东柳塔煤矿采煤造成土地塌陷,破坏植被和道路(柳塔矿南去淖尔壕村水泥路两岔路去往旅游专线方向,往前二三百米路东松树地周边)”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土地塌陷区域位于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六社,属于神东柳塔煤矿采区范围。经现场勘察,柳塔煤矿南至淖尔壕村路段确有部分地面轻微塌陷,损坏路面约5平方米,不存在植被破坏情况。 (4)关于“乌兰木伦村六社村民未经批准擅自打井取水(旧煤管站东,大排土场下面集装箱处)”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点位位于乌兰木伦村六社。经现场勘察,此处为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内蒙古伊政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巴图塔加油、加氢、充换电供能站项目强电检查井,该项目于2023年9月8日立项,审批手续齐全。由于近日下雨导致井内存有少量积水,不存在打井取水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督促神伊煤矿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神伊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快回填复垦进度,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回填复垦。二是督促圣圆能源集团,加强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水管网工程植被恢复区域日常管护,提高生态恢复质量和植被的成活率。三是责成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道路修复施工,预计8月8日开始施工,9月8日完工。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