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2023年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全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24年1月、2月份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将于2024年1月10日前发放,确保冬季救助不断档。
二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访帮扶。紧盯低保户、孤残儿童、三留守人员及独居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众,充分利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问询等方式了解其过冬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需求,12月以来共摸排困难群众 2364人次,实施临时救助649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2.39万元。同时,下拨各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资金(含备用金)47.2万元,购买米面油1000多份。
三是持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发布暖城鄂尔多斯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倡议书,主动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街面巡查频次。目前,全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人次,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