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缓解困难群众取暖支出压力,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我旗制定了2023年全旗煤矿企业承担民生用煤任务分配工作方案,向农牧民、村级征地、敬老院提供10万吨、价格100元/吨暖心煤;向承担各苏木乡镇集中供暖任务的企业和供热占提供100万吨、价格180元/吨暖心煤;向周边盟市按照5500大卡不超460元/吨标准提供民生用煤。由全旗在产煤矿按照销量或产能的0.5%承担民生用煤任务。2023年预计保供煤炭145.3万吨,目前,已累计供应煤炭4.8万吨,其中发放旗内暖心煤166.5吨,惠及4个苏木乡镇80余户,向供热企业提供平价煤1.2万吨,向周边盟市提供3.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