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活力,激发消费潜力,着力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营造“愿消费”“敢消费”“能消费”的良好政策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年来,我市消费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跟跑”到“领跑”。新理念引领新消费,消费市场日益繁荣,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消费模式日新月异,消费水平提质升级,小康生活品质跃升。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增添了经济发展动力,点亮了百姓生活色彩。
消费市场提质扩容
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消费市场繁荣活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商贸流通领域兴旺发达,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消费市场不断走向繁荣,带动经济更加活跃。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2年的379.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608.3亿元,增长60.4%,年均增速为6%。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商贸领域发展水平由“跟跑”到“领跑”。2012年以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由全区“第五位”“第六位”的中游水平“跟跑”,到2021年的“领跑”,增长速度一举夺魁,增长7.6%,位居全区十二个盟市之首。
消费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持“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驾驾唱主角,消费跑出奋进“加速度”,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消费市场发展动力加快转换,从传统消费转向新型消费驱动,从商品消费转向服务消费驱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引导消费、扩大生产、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稳步提升,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消费驱动型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对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日益增强。
城乡市场协同发展
消费潜能持续释放
乡村消费持续升温。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乡村振兴推进,以及依托于互联网金融的移动支付和电子支付快速发展,为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创造了更好条件。农村居民购买能力不断增强,农村消费结构升级逐步扩大,使得农村消费潜能持续释放,对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呈现出城乡市场同步增长、共同繁荣的可喜局面。2021年,我市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29.6亿元,同比增长7.5%;农村牧区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8.8亿元,同比增长8.5%。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高于城镇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农村牧区市场快速发展,乡村消费逐渐升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等销售渠道向农村地区下沉,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流通状况和消费环境,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012年的8837元增加到2021年的18945元,年均增长8.8%。快于城镇常住居民5.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消费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消费能力逐步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和加速发展,全市城乡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发生巨变,居民收入水平频上新台阶。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消费能力明显增强,促进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2021年,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676元,比2012年增长81.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83元,比2012年增长118.4%。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带动消费水平稳步增长。经济快速发展,收入显著提高,为全面改善生活质量、提升消费水平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消费支出也随之大幅度提高,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改善,消费者信心不断提振。居民储蓄较快增长,消费者“手有余钱”。2021年,金融机构住户存款年末余额2705.8 亿元,比2012年增长162.3%,年均增长11.3%,为促进社会消费总需求稳步增长、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供了重要支撑。
市场主体日益强大
新型业态蓬勃发展
多元经济竞相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鄂尔多斯市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国有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商业经营,在流通领域出现了百业经商、百舸争流的景象。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达到10565家,比10年前增加6000多家;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个体户达到6万多户,比10年前增加1万多户。个体、私营等民营经济以其经营灵活、价格低廉、伸缩性大、适应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快捷等特点,在市场发展中显现出较强的竞争力,所占市场份额逐年攀升。商贸流通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我市民营企业市场活力不断激发,成为消费市场持续发展的主力军。我市民营商贸企业经济份额占到九成以上。
消费模式日新月异。党的十八大以来,线上线下融合发力,新兴业态加速崛起。数字经济、互联网创新、人工智能等技术进步正在产生强大的牵引力,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也催动消费市场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互联网+”已深入融合到传统商业、现代制造业、地方特色产业、生鲜农产品、旅游、外贸等各个领域。十年间,我市线上消费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线上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网络直播、消费帮扶助农、电子消费券、多多品·码上生活等越来越多的商品和服务供给通过线上来实现,特别是5G网络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线上消费渗透率持续提高。电商产业蓬勃发展,消费升级再赋能。根据第三方机构监测,2021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实现110亿元,同比增长129.3%。
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全面小康品质跃升
消费结构提档升级。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理念引领新消费,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和品质提升型消费等领域成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我市以消费升级三年行动为基石,政策全面给力,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通过提升商贸服务业水平、促进文旅和体育业发展、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载体建设、扩大传统消费能级等措施,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居民消费提质增效。数据显示:2021年限额以上单位各类商品零售额中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金银珠宝、中西药品以及书报杂志等消费升级,相关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8.0%、36.9%、64.5%、29.3%,比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分别高43.9、22.8、50.4、15.2个百分点。消费结构优化提档升级。绿色节能消费成市场亮点。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337.9%,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47.3个百分点。2021年每百户拥有汽车91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倍。
小康生活品质跃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生活方式已成为当今社会共识,健康消费已经成为城乡居民消费新时尚。随着收入的提高,生活品质的增强,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意识明显增强,需求不断升温。居民消费热点由满足物质生活需求的实物消费向体现美好生活需要的服务消费转变,大众餐饮、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服务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全市交通、通信、教育、居住、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消费持续提高。十年间,全市医疗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人均文化消费文教娱乐支出占比超10%。居民对服务性消费的需求不断释放,出游方式多种多样,纯玩游、购物游、节庆游、亲子游、养生游等旅游服务,深受欢迎,备受青睐。据旅游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旅游总收入达到330.3亿元,比2012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11.4%。旅游业辐射带动住宿、餐饮、零售行业的发展,为促进我市消费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畅通大循环的关键环节,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体现。十年消费之变,见证扩内需促消费取得累累硕果,见证百姓小康生活“幸福升级”。展望未来,鄂尔多斯消费市场仍蕴含着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我市消费市场必将进一步夯实基础,乘势而上实现更大突破,为建设实力、活力、生态、幸福的鄂尔多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统计局供稿)